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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法院判決后要求再審會不會改變結果
您好,要看具體情況,可能改判、可能維持、可能發回重審。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一審敗訴,二審也有勝訴的可能。二審是否勝訴取決于原告是否有支持自己訴訟請求的證據。如果證據充分,可以獲得勝訴。如果證據不充分,而被告上訴后有新證據提交的,可能會敗訴。
一審法院下了判決后,上訴到二審法院,二審法院的判決可以與一審判決不一樣,具體的不一樣來源于案件的具體情況。判決最終以終審法院判決為準。
經濟糾紛二審敗訴還能上訴嗎
1、經濟糾紛二審敗訴后是不可以再次上訴的。【法律分析】民事審判實行兩審終審制經濟糾紛申請再審,二審判決做出后就立即生效經濟糾紛申請再審,必須執行,如果仍然不服也不能上訴,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內提出。
2、法律分析:經濟糾紛二審敗訴后是不可以再次上訴的,因為二審已經是終審,民事審判實行兩審終審制,二審判決做出后就立即生效,必須執行,如果仍然不服也不能上訴,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內提出。
3、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的上訴審已經就是終審程序,所以,終審判決后當事人是不可以上訴的,但確有錯誤的可以依法申訴,爭取提起再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4、經濟糾紛案件如在初次審理中敗訴,當事人有權進行上訴,繼續進入二審程序。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不服的,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的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請問經濟糾紛案最多可以上訴幾回?
1、只要判決沒有發生法律效力,上訴的次數沒有限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經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審敗訴的,當事人是可以上訴的,上訴后進行二審。當事人是有權力進行再次上訴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3、經濟糾紛二審敗訴后是不可以再次上訴的。【法律分析】民事審判實行兩審終審制,二審判決做出后就立即生效,必須執行,如果仍然不服也不能上訴,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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