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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是中國法律體系中極為重要的一環,它詳細規定了刑事訴訟的基本程序、權利義務以及法律責任。通過逐條解析,讀者可以清晰地了解每一條款的具體內容和適用范圍,從而在實際操作中準確無誤地遵循法律規定。立法理由部分,詳細闡述了制定或修訂特定法律條款的背景、目的和預期效果。
教師在講授時,可結合古今中外的刑事訴訟法知識材料,包括學術論爭和司法實例,增強學生對基本知識的理解和掌握。學生在學習時,應將法學原理、法律規范和司法實務有機結合,關注刑事訴訟法學的最新動態和國家刑事訴訟法制進展。
《關于修改的決定》于1996年3月17日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公布了修正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本書以條文先后為序,對《刑事訴訟法》進行了全面解讀,內容包含修改后的290個條文。每一條文下設三個部分:條文主旨、條文解析與條文適用。
誕生于1979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簡稱《刑事訴訟法》),自實施以來,對于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權益以及推動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進程起到了關鍵作用。歷經17年的實踐,我國法制建設日益成熟,社會環境變遷促使法律需要適應新的挑戰。
本書《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一本通:刑事訴訟法》旨在為考生提供全面、深入的刑事訴訟法學習指南。它不僅囊括了刑事訴訟法的主體法內容,更重點強調了法條的要點,確保考生能夠深入理解并熟練掌握關鍵知識點。
論述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不得確定有罪原則
1、法律分析: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該原則的基本含義:在刑事訴訟中,確定被告人有罪的權力由人民法院統一行使。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人民法院是唯一有定罪權與量刑權的機關。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本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這是本法吸收無罪推定原則的合理部分,規定的一項刑事訴訟基本原則。
3、法律主觀:未經法院判決不得確定任何人有罪原則的主要含義是: 只有法院才具有審判權, 是否構成犯罪 應由法院通過審判來確定; 只有法院才可以通過判決來確定當事人是否構成犯罪,在未被法院判決有罪之前,任何人、任何機構都不能確定其有罪。
4、法律分析:人民法院是唯一有權認定被告人有罪的司法機關,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人民法院必須嚴格遵照法律程序,在保障被告人享有充分的辯護權的基礎上,依法組成審判庭進行公開、公正的審理之后以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
5、《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這是1996年《刑事訴訟法》新確立的一項基本原則。該原則吸收了無罪推定原則的合理內核,明確了只有人民法院享有定罪權的法制要求。
刑事證據學圖書目錄
1、刑事證據學圖書目錄概覽該目錄涵蓋古今中外刑事訴訟模式了刑事證據學古今中外刑事訴訟模式的各個方面,從基本理論到實踐應用,詳盡深入。首先,第一章導論部分,詳細闡述了刑事證據的概念、屬性,以及古今中外刑事證據制度的發展變遷,旨在為后續章節奠定基礎。
證據法學的研究對象
1、證據法學的研究對象包括以下內容: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中的運用證據經驗;各種證據制度和理論;法律規范中關于證據的規定;古今中外關于證據的歷史、理論和實踐;研究司法、執法、仲裁、公證、監察等活動中運用證據證明案件事實或其他相關事實的規律、方法以及證據法律規范。
2、證據學研究對象主要圍繞證據法及其證明規則展開。證據法是處理證據相關司法和執法實踐的法律框架,而證明規則則規范了證據的運用與評估過程。在證據法中,證據力指的是證據材料合法進入訴訟過程,作為定案依據的資格和條件。它涉及證據的程序條件和合法形式。
3、證據法及其證明規則。作為證據學研究對象的證據規則分為兩大類:訴訟 證據規則和非訴訟證據規則。證據規則都要由法律以一定方式明確規定,我國證據規則的內容散見于刑事訴訟 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院和最高檢有關證據的司法解 釋中。(2)證據及其證據力和證明能力。
4、《證據法學》早在十九世紀的英國,就形成法學體系中的一個部門法學,與其他部門法學相比,有其獨特的研究對象和范圍,它是專門研究如何運用訴訟證據和有關法律規范的學科。
5、專業介紹:《證據法學》是研究司法、執法等活動中運用證據證明案件事實或者其他相關事實的規律、方法以及證據法律規范的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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