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撿到他人遺失的物品,如果及時歸還給失主,是一種道德和法律上的義務,但如果撿到物品后卻不歸還,就有可能構成犯罪。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他人丟失的物品價值在2000元以下,不歸還的行為構成拾得物不歸罪,可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如果價值在2000元以上,構成盜竊罪,可處7年有期徒刑。
當然,在判斷是否構成犯罪時,也需要考慮到撿到物品的具體情況。比如,如果撿到的物品沒有標識,不知道失主是誰,那么可以將物品交給公安機關,由他們來尋找失主;如果撿到的物品是危險品,比如槍支、 *** 等,那么應該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總之,撿到他人遺失的物品,及時歸還是一種道德和法律上的義務,不歸還則可能構成犯罪。希望大家在遇到這種情況時,能夠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盡快將物品歸還給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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