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遷程序
1. 拆遷前,需要告知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如拆遷范圍、拆遷原因、拆遷程序等,確保被拆遷人的知情權。
2. 拆遷前,需要進行評估,確定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如房屋評估、財產評估等。
3. 拆遷前,需要進行協商,協商結果需經過被拆遷人同意,并簽訂協議書。
4. 拆遷前,需要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天,確保被拆遷人的參與權。
二、拆遷補償
1. 房屋補償按照房屋評估價值和拆遷范圍確定補償標準,確保被拆遷人的財產權益。
2. 搬遷補償按照被拆遷人的實際搬遷費用和生活補償等確定補償標準,確保被拆遷人的生活權益。
3. 就業補償針對因拆遷而失去工作的人員,給予一定的就業補償,確保被拆遷人的就業權益。
1. 購房安置對于購房能力較強的被拆遷人,提供購房安置服務。
2. 租房安置對于租房能力較強的被拆遷人,提供租房安置服務。
3. 公租房安置對于低收入人群和困難群體,提供公租房安置服務。
總之,上海市房屋拆遷77號文是為了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而制定的規定,其中涉及拆遷程序、拆遷補償和安置等方面的內容。通過該規定的實施,可以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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