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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還借款的先后順序
法律主觀:關于借款償還順序的司法規定應當是:優先債權為第一清償順序,普通債權為第二清償順序,優先債權是指債權人在遺產上有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情形的債權。
民間借貸的還款順序:先還提供了擔保的借款債權,再還普通的借款債權,而同一順序的債權中則按照時間的前后進行償還;而有本金和利息額度,則先還利息,再還本金。
債務人可以選擇還債的先后順序。根據《民法典》第560條的規定,債務清償抵充主要有約定抵充、指定抵充和法定抵充三種形式。其中,約定抵充優先,其次是指定抵充,最后才是法定抵充。
希望對大家會有所幫助。公司債務的清償順序的規定公司破產時用破產財產清償債務。破產財產是指破產宣告時及破產程序終結前,破產人所有的供破產清償的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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