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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刑訴法實施以后,逮捕犯罪嫌疑人適用第幾條?
- 2、24小時刑事訴訟法的內容有哪些
- 3、服刑不認罪是否可以減刑
- 4、偵查實驗
- 5、累犯懷孕了還用坐牢嗎
- 6、在破案時,偵探有時不了解罪犯的犯罪動機和犯罪心理,他們有時會嘗試去...
新刑訴法實施以后,逮捕犯罪嫌疑人適用第幾條?
1、第七十八條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于重大案件的討論。
3、法律分析:主要規定了逮捕和拘留的適用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
4、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實施逮捕須具備三個條件:有 證據 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 刑罰 ;有逮捕必要。 我們理解,如果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具備前兩個條件,但是采取 取保候審 或 監視居住 方法,可以防止社會危險性的發生,就沒有逮捕的必要。
5、新刑訴法第119條的規定是什么? 《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 傳喚 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
6、刑訴法 八十八條最新 法規 解釋是什么?第八十八條涉及了刑事 犯罪嫌疑人 逮捕 時分情況采取措施的問題。逮捕這一行為目的是捉拿嫌疑人,防止其繼續犯罪或逃亡。拿到所在地線索后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對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此時已經有 證據 證明該人是有嫌疑之人即可逮捕或按照具體情況采取其他措施。
24小時刑事訴訟法的內容有哪些
1、刑訴法第64條刑事訴訟78條是什么:拘留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刑事訴訟78條是什么他的所在單位。第65條:公安機關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2、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偵查人員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的,訊問的內容應當包括: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然后向他提出問題。關于刑事拘留二十四小時訊問內容的問題,下面由我為大家詳細解
3、法律分析: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根據憲法,制定本法。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
服刑不認罪是否可以減刑
服刑期間能不能獲得減刑,不應該根據罪犯當時有沒有認罪來決定。
因此,認罪的態度對減刑有積極作用,而不認罪可能不利于爭取較輕的刑罰。
二審認罪的話,如果屬于自首行為的話,那么按照相關的規定來進行,如果不屬于的話,那么就不存在減刑的規定。被告人不認罪,法院也會根據庭審情況和證據情況作出判決。被告人不認罪,表明態度不好,如果證據充分能夠證明犯罪事實,會加重判決結果。
法律主觀:認罪認罰不能減刑,但可以依法從寬處理。減刑,指的是判刑以后,在執行刑罰期間,表現較好,符合減刑條件的,依法給予減去一部分刑期,縮短原判刑罰。認罪認罰是,還未判刑,并不存在減刑的問題。
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偵查實驗
1、偵查實驗需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偵查實驗是一種特殊的偵查活動,必須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作為偵查方法的一種,偵查實驗用于分析、研究、證明某些犯罪手段、犯罪情節,審查和判明證人、被害人的陳述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是否符合客觀實際、是否真實。
2、根據刑訴法第133條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進行偵查實驗。偵查實驗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實驗的人簽名或者蓋章,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險、侮辱人格或者有傷風化的行為。同時,根據《高檢規則》的規定,檢察院可以進行偵查實驗,由檢察長決定。
3、法律分析:偵查實驗可以作為證據。根據偵查實驗的結果,可以確定在某種情況下或者某種條件下,是否發生或出現某種行為、現象、事件和犯罪痕跡等,用來甄別犯罪嫌疑人提供素材和相關邊界的真偽,這些偵察結果同時有用來印證其他證據的真偽。偵查實驗可以作為證據。
4、【法律分析】偵查實驗是為確定對查明案情有意義的某一事實或現象是否存在,或者在某種條件下能否發生或怎樣發生,而參照案件原有條件將該事實或現象加以重新演示的一種偵查方法。
累犯懷孕了還用坐牢嗎
1、法律上對于懷孕的婦女是有從輕處罰的規定,就算是累犯依然可以享受到相應的權利,累犯不適用緩刑。但這種情況可以申請,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懷孕或哺乳期間可以申請監外執行。
2、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懷孕并不是免除刑事責任的情形,累犯懷孕的同樣可以判刑,但懷孕的犯罪分子不適用死刑,并且可以申請監外執行。《刑法》第四十九條 【死刑適用對象的限制】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3、法律分析: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累犯是不適用緩刑的,如果懷孕的婦女被認定為累犯的,依據法律的規定可以予以監外執行。
4、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累犯是不適用緩刑的,如果懷孕的婦女被認定為累犯的,依據法律的規定可以予以監外執行。【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5、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 *** 、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后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
在破案時,偵探有時不了解罪犯的犯罪動機和犯罪心理,他們有時會嘗試去...
1、這種方法叫做偵查實驗。偵查實驗是偵查機關在偵查辦案過程中,為了破案需要,采用模擬和重演的方法,證實在某種條件下案件實施能否發生和怎樣發生,以及發生何種結果的一項偵查措施。進行偵查實驗必須遵循下列規則:(1)必須經有關領導的批準。
2、有的罪犯在面對警察訊問時會把很多自己曾經犯下的,但警察并沒有掌握的犯罪事實也主動交待出來了。
3、審訊階段審訊人員控制犯罪嫌疑人意向活動的心理策略主要有 、 、 。1犯罪心理診斷的方法主要有 、 、 、 。1我國監獄在矯正罪犯的犯罪心理中經常使用感化法,其具體方式主要有 、 、 、 、 。
4、如犯罪人實施盜竊行為時,就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實施故意殺人行為時,就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目的。 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的聯系 犯罪動機和犯罪目的之間密切聯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兩者都是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過程中存在的主觀心理活動,它們的形成和作用都反映行為人主觀惡性程度及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
5、首先是罪犯心理診斷。是心理矯治的基礎性工作,指運用心理測試等方法了解罪犯的個性特;不同類型的犯罪人往往有不同的犯罪心理,甚至在同一個人身上有時也不是一種犯罪心理在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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