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的不斷推進,拆遷安置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焦點。在拆遷安置中,按原有房屋安置是一個備受關注的問題。本文將詳解政策規定,解答拆遷安置是否按原有房屋安置的問題。
一、政策規定
根據《城市拆遷與征收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對于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的住房,應當給予安置。安置應當按照原居住區域內的房屋建造或者購置同等面積、同等條件的住房,或者按照拆遷補償款的標準,由拆遷方和拆遷戶協商自行安置。
二、按原有房屋安置的情況
按原有房屋安置是指,拆遷戶在原有居住區域內,按照原有房屋的面積、結構、朝向等條件,建造或者購置同等條件的住房。這種安置方式可以保證拆遷戶的生活環境和生活方式不受太大影響,同時也可以減少拆遷帶來的心理壓力。
三、不按原有房屋安置的情況
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各種原因,不一定能夠按照原有房屋安置。例如,原居住區域建筑密度較大,無法再建造新的住房;或者由于拆遷戶的需求發生變化,需要更換住房的面積或者朝向等條件。這種情況下,根據拆遷補償款的標準,拆遷戶可以自行購買住房,也可以由拆遷方協助購買。
綜上所述,根據《城市拆遷與征收條例》的規定,拆遷安置應當按照原居住區域內的房屋建造或者購置同等面積、同等條件的住房,或者按照拆遷補償款的標準,由拆遷方和拆遷戶協商自行安置。按原有房屋安置可以保證拆遷戶的生活環境和生活方式不受太大影響,但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各種原因,不一定能夠按照原有房屋安置。在這種情況下,拆遷戶可以根據拆遷補償款的標準自行購買住房,也可以由拆遷方協助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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