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打架手機被摔壞對方不承認
法律分析:如果手機價值昂貴,對方可能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如果價值不大,對方行為也是違法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該案關鍵問題在于證據上。對方不承認,派出所不可能驗指紋的,因為上面有對方的指紋并不能證明其摔手機,充其量只能說明對方接觸過手機。
如果是在推搡過程中掉落并摔壞,那就是毀壞他人財物,推搡這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
需要搜集對方損壞手機的證據,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解決,關鍵是證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摔對方手機的一方肯定是需要賠償別人的經濟損失。因為凡事是一碼歸一碼,之前爭吵,就算是所有的事情都是對方的錯,而且爭吵過程當中對方也是無理的,但是最后如果你把別人的手機摔壞了,你是屬于過錯方面,肯定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可以起訴要求對方賠償或者報警看是否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手機被人撞掉摔壞導致的民事糾紛怎么解決?
法律分析:手機被人撞到掉地上造成屏幕摔碎,屬于民事糾紛,不能報警,即便是報警也不能受理。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如果不賠償,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判決解決。
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裁定賠償的金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定如下:第十九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民間糾紛屬于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或者多方當事人,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調解,調解不成,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惡意摔壞手機如何賠償
1、惡意摔壞手機賠償如下:故意損壞他人手機,屬于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賠償標準要按照實際情況來定。如果手機價值低于5000元,會被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2、法律分析:如果是無意摔壞了手機,關系要是比較好的話,可以嘗試要求對方將手機在品牌客服將其修復。如果關系一般或是就想要對方賠償,也完全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經濟補償。如果對方拒不進行賠償,其實也沒有太好的辦法,只能嘗試進行民事訴訟的方式索取應得的賠償。
3、即使本人完全無惡意,但手機損壞是因本人的主動行為造成的,所以大概率會需要負全責。對方完全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根據手機的價值來進行賠償。如果對方提出了接受不了的價格,有碰瓷或者訛詐的嫌疑,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完全可以報警處理。
4、財產已經拍賣的賠償。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財產實行違法強制措施后,如果對財產已經進行了拍賣,原物已經不存在或已為他人所有,恢復原狀已不可能,便應給予金錢賠償。對已拍賣財產的賠償,國家賠償法規定是給付拍賣所得價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損害賠償。
5、摔壞手機一般最多就是賠手機。至于里面的資料,需要自己證明里面的價值,比如具體值多少錢。一般是協商。有沖突可以找民警。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以找個律師,通過法院解決。
我在前面后面有個人碰到我手機摔壞了誰的責任
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責任人暫無客觀定論。誰承擔責任,要視客觀情況和當事人的主觀意愿。情況(1)、行人不下心撞壞你的手機,則應當承擔責任。(2)你和行人發生了爭執,他(她)撞掉了你的手機,這個事情的起因和結果都難以定論。(3)行人惡意撞掉你的手機,則性質惡劣,除了賠償,還可追加其責任。
手機是因為別人碰了我,所以才掉的,當然可以要求賠償。如果他不碰我,我的手機也不會掉,所以現在壞了,我要求他賠償,這是正當的理由,至于賠償的金額,可以兩個人協商。碰到別人的東西,當然要負責賠償 我們不是訛人,是據理力爭。
法律分析:首先要報警,由警方劃分事故責任,根據事故責任決定手機如何賠償。如果對方肇事者事故責任是全責,受害人的手機應當按現有折價賠償,不可能按購買原價賠償。如果事故雙方責任是同等責任,手機應當按現在折價的一半賠償。
依據《民法通則》規定的公平責任,如果雙方都無過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本案中你沒有管好自己的手機致使手機掉在地上,對你來說,你是存在過錯的。而對方司機在沒有辦法預見的情況下壓了你的手機,其沒有過錯,一般而言,你是沒有辦法要求對方賠償的。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