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離婚訴訟有什么條件嗎
1、第一千零九十二條__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第二次起訴離婚有如下的條件: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原告在第二次向法院提起離婚的訴訟請求時,按照一審的程序進行,針對性地準備證據材料,證明存在婚姻關系的兩人感情破裂;在其他條件。
3、法律分析:(1)結婚證明,有效的結婚證明是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前提條件,若第一次起訴是因為沒有有效的婚姻證明而被駁回,那么第二次的起訴同樣會被駁回。(2)子女出生證明,如若涉及子女撫養權問題,那么需要向法院提供婚生子女的出生證明,法院才能依法將子女撫養權進行裁判。
4、第二次 起訴離婚 要滿足下列條件: 若第一次起訴后,法院進行審查,開庭審判,最后出具了 判決書 ,那么第二次起訴時,還應當向法院提交第一次的判決書。
5、【法律分析】對于第二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情形,并不強制需要提供分居證明。如果當事人提起離婚訴訟的,符合法律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認為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的,人民法院依法準予離婚。
起訴過一次,第二次去民政局可以直接離婚嗎?
法律主觀:起訴離婚不用先去民政局,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因為民政局是辦理協議離婚的地方,法院是辦理訴訟離婚的地方。當事人去法院起訴離婚之后,法院審理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調解無效之后會判決準予離婚。
您好,您可以向法院撤訴之后再到民政局辦理離婚證。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你起訴離婚,法院第一次沒有判離的話,第二次如果你們是協商好的話,可以去民政局。如果對是否離婚,雙方還是有爭議的話,是不能去民政局的,因為去民政局的全是雙方同意離婚的,你這個很明顯是對方不太同意啊。
如果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證。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二次起訴離婚男方不出庭法院判離嗎
1、第二次起訴離婚男方不出庭,是否能判離,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第一次起訴法院沒有判離,被告不出庭的話,說明原告已經提供了要求法院判離的相關證據和理由,使法官覺得有必要離婚。第二次起訴時,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基本上會認定原告已經盡力挽救婚姻,但仍然無法挽回,會判決離婚。
2、法律主觀:2次起訴離婚男方不出庭法院會判離婚嗎2次起訴 離婚 男方不出庭法院會判離婚,只要滿足離婚的條件,法院就會判決離婚,不會因為男方不出庭而影響判決。那么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起訴方的起訴理由判斷,是否支持雙方離婚,不會因為一方拖延,就可以影響法院的判決的。
3、法律分析:二次起訴離婚男方不出庭,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4、法律分析:第二次起訴離婚被告不到庭法院會直接判離。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后,是否準予離婚,不取決于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分居滿兩年二次起訴會判離嗎
您好,對于“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多久可以判離婚”,如果不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那么法院很可能會判決不予離婚,并且時間的長短因案情和法院工作量而有不同,一般情況下簡易程序會在3個月左右判決,普通程序會在6個月左右判決。
【法律分析】不一定,第二次起訴離婚不一定判離。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才會判離。
法律分析:二次訴訟離婚不一定會判離,實踐中,第二次離婚法院通常會判準予離婚,判決不準予離婚的可能性較小。
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判不離,第二次起訴會判離婚。兩次起訴要時隔六個月。所謂的六個月的期限是對第一次被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訴的時間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決以后,6個月內原告不能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第一次法院沒判離婚第二次能離嗎
法律分析:第一次起訴沒有成功離婚,第二次起訴不一定能離婚,第二次起訴能否離婚要看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則法院就會判決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法律分析:沒有法律規定第二次起訴離婚必須判離,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如果起訴離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起訴要求離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據相關證據來證實,要承擔法院再次不準予離婚的后果。
起訴離婚第一次沒判決離婚,第二次起訴的,若是法官能夠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法官會判離。但是若是一方堅持不離婚的,法官不能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能在第二次起訴離婚案件中仍不準予離婚。兩次起訴要時隔六個月。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夫妻雙方中有人不同意離婚的,就算是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訴離婚,法院也很可能不會判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一直分居第二次起訴離婚會判離嗎?
1、分居滿一年第二次起訴離婚可能會判離。分居滿一年后,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法院通常會判斷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真正破裂來決定是否準予離婚。如果法院在第一次訴訟中判決不準離婚,但雙方仍然分居滿一年,且一方堅持離婚,法院在第二次訴訟中往往會準予離婚。
2、第二次起訴離婚不一定會判離,應視具體情況判斷。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3、【法律分析】: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第二次起訴離婚的,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判決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4、第二次起訴離婚沒判離,如果在此期間二人未曾同居,從側面說明夫妻之間感情幾近破裂,原告可以繼續收集或向法院提供證據,直到二人分居二年后,再行起訴。?【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5、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判不離,第二次起訴會判離婚。兩次起訴要時隔六個月。所謂的六個月的期限是對第一次被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訴的時間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決以后,6個月內原告不能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6、法律分析:二次訴訟離婚不一定會判離。因為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仍然會根據案件證據、庭審情況,來審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在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并調解無效后,法院才會判決離婚,與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訴離婚,沒有多大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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