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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美國刑事案件可以庭外和解嗎
- 2、美國審判誰說了算
- 3、美國的司法體系的組成
美國刑事案件可以庭外和解嗎
1、美國刑事案件不可以在庭外和解。美國刑事案件的起訴方是美國聯邦 *** ,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案件。只要檢察官認為證據可以起訴,就會上法庭。當然,如果檢察官認為證據沒有達到可以起訴的標準,是會主動撤案的。
2、有3種選擇:庭外和解,陪審團,法官直接裁決。美國是案例法,有的事情已經有precendence(先例),可以由法官直接裁決,省時省錢。有的case,沒有先例,或律師認為先例在此不適用,有陪審團來看。還有的case,被告方看到對自己不利,提出庭外和解,可為雙方省下律師費和出庭麻煩。
3、例如,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率先將庭外和解應用于刑事和解領域,刑事自訴案件和附帶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可以選擇庭前調解、調解員調解或律師和解來解決糾紛。這種實踐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和平和諧的理念,對于構建和諧社會具有積極意義,特別是在處理輕微刑事案件時,調解和和解成為重要的處理方式。
美國審判誰說了算
1、美國審判誰說了算 展開 我來答 1個回答 #萬元活動# 節日節氣研究院 巨蟹東方之子 推薦于2016-02-26 · TA獲得超過8920個贊 知道大有可為答主 回答量:2530 采納率:83% 幫助美國刑事訴訟審判機關的人:175萬 我也去答題訪問個人頁 關注 展開全部 美國民事審判制度 美國聯邦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實行三級二審終審制。
2、首先應該明確美國刑事訴訟審判機關的是這里不涉及誰說美國刑事訴訟審判機關的算的事美國刑事訴訟審判機關,因為在英美法系的審判實踐中,法官和陪審團在審判中發揮著不同的作用。陪審團認定犯罪事實是否成立。
3、哪方面誰說了算啊 美國實行分權與制衡的原則,立法、行政、司法三種權力分別由國會、總統、法院掌管,三個部門行使權力時,彼此互相牽制,以達到權力平衡。
美國的司法體系的組成
1、當時規定最高法院由一名首席法官和5名大法官共6人組成,建立的下級法院包括13個地區法院,每個州為一個聯邦司法區,每個地區法院設一名法官,三個巡回法院,每個巡回法院由兩名最高法院法官和一名地區法院法官組成,從而構成了聯邦法院體系。
2、美國的司法體系分為兩個主要部分:聯邦法院系統和各州法院系統。它們的結構和職能各有差異,管轄范圍錯綜復雜。聯邦法院主要處理涉及聯邦憲法、法律或國際條約的案件,涉及聯邦 *** 一方當事人的訴訟,以及涉及外國 *** 代理人、公海和州際貿易區域的案件。
3、美國的司法制度由聯邦法院系統和州法院系統兩大部分構成,各自遵循憲法和法律,管轄不同的案件與區域。聯邦法院系統包括地方法院、上訴法院與最高法院,各司其職,互不干擾。聯邦地方法院是處理聯邦管轄的普通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初審法院,數量根據各州人口規模而定,法官人數在1到27人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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