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交通事故處理怎么標記現場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我是新手,請問各位高人,交通事故后的現場標記怎么畫?
- 2、發生交通事故時該怎么正確處置現場
- 3、發生交通事故如何現場處理
- 4、交通事故的第一現場怎么處理?
- 5、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如何去放置警示標志
我是新手,請問各位高人,交通事故后的現場標記怎么畫?
1)記清楚停車位置,盡量保持車輛原始狀態,拉緊手制動,開啟危險信號燈(夜間開寬燈、尾燈),在制動拖印前放警示標志牌,預防其他車現場物證的碾壓,然后迅速向警方報案。?
(2)做好對車輛制動印跡的保護,正確的做法是從路面顯示的制動輪拖印跡開始,用粉筆或磚頭石塊標記出左半中括號“〔”,印跡終點用右半中括號“〕”標示。如果事故車輛未移動,只標記制動印跡開始點即可。?
(3)對傷員倒臥方向位置及現場遺留物品的保護(傷者血跡、隨身物品、汽車掉落漆片、燈罩碎片等),可用粉筆或石頭磚塊在傷員倒臥位置及遺留物品的邊緣周圍圈定下來,并必須標記清楚傷員倒臥路面的頭腳位置。
發生交通事故時該怎么正確處置現場
解答發生交通事故時該這么正確處置現場:1、盡量不要移動事故現場的涉事物品,疏散圍觀群眾;2、搶救傷者移動車輛時,應進行拍照、攝影、標記;3、應當在安全范圍內樹立警示標志,避免二次事故。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條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img]發生交通事故如何現場處理
當事人自行處理現場的程序有: 第一步:立即停車,避免危險: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停車,馬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如果是晚上還要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 第二步:查看現場,拍照取證:查看事故現場,是否有車輛受損,人員傷亡。 第三步:事故報警,保險報案:如果事故較為嚴重,自己無法處理的,如:有人員的傷亡,事故起因復雜,責任確定雙方有爭議的,或者其他情形認為有必要交警處理的,應盡快撥打122交通報警電話,同時向保險公司進行報案。 第四步:撤離現場,確保安全:發生 交通事故 后,為了確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確保車輛的正常通行,事故車輛可以安全移動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報警后,并且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 停車位 置保留相關 證據 后,將車輛移動到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處理。 第五步:事故發生,解決糾紛:事故中,機動車一方與機動車、非機動車或者行人之間只有財產損失,雙方當事人對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成因沒有爭議的,或者其他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的情形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就事故產生的財產損失進行協商,并達成協議的,可以填寫道路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協議書。 《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四條規定,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應當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采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后報警: (一)機動車無檢驗合格標志或者無保險標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交通事故的第一現場怎么處理?
這樣處理交通事故第一現場: 1、不允許移動現場的任何車輛和物品,并勸阻圍觀者進入現場; 二、搶救傷者移動車輛時,應做好標記; 三、將傷者送往醫院后,應告知醫務人員傷者衣物上的各種痕跡,如輪胎花紋、撕裂、保護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如何去放置警示標志
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要在車后150米外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若遇上雨霧天氣,還得將距離提升到200米。
交通事故處理須知:
交通事故發生時,雙方車輛受損都不嚴重、均可自行移動、駕駛員和乘客都沒有出現人傷、無公共設施受損以及責任劃分明確的都可進行交通事故快速處理。但當對方車輛或駕駛員存在以下問題,如車輛無牌、駕駛員無駕照、飲酒等情況,必須撥打122事故處理電話由交警處置。
在高速公路上,要在車后150米外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若遇上雨霧天氣,還得將距離提升到200米。接下來要拍攝事故照片,為了盡可能的還原事故現場原貌,應著重拍攝事故現場的整體(收錄兩車以及路面環境)、側前方、側后方、本車全貌、事故車全貌、撞擊部位和兩車受損情況。
拍攝完成后,應第一時間將車挪移至不妨礙交通通行的地方。停好車后,雙方需填寫快速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一式兩份。
沒有快速處理協議的,也可自行手擬一份。協議中寫明,雙方駕駛員姓名、駕照號、車牌號、電話,最重要的是寫好責任劃分情況,同時承擔主責的車主應撥打保險公司報案。報案后,雙方自行協商定損、修車事宜即可。
擴展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十四條? 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應當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采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后報警:
(一)機動車無檢驗合格標志或者無保險標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第十六條? 公安機關及其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警的,應當受理,制作受案登記表并記錄下列內容:??
(一)報警方式、時間,報警人姓名、聯系方式,電話報警的,還應當記錄報警電話;
(二)發生或者發現道路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
(三)人員傷亡情況;
(四)車輛類型、車輛號牌號碼,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以及危險物品的種類、是否發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還應當詢問并記錄肇事車輛的車型、顏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駕駛人的體貌特征等有關情況。
報警人不報姓名的,應當記錄在案。報警人不愿意公開姓名的,應當為其保密。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駕校不教的知識】教你如何快速處理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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