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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起訴超期應該怎么處理
檢察院起訴超期的處理方法是有可能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或者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人民檢察院也可以自行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在一般情況下應該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刑事案件審查起訴的時間可以延長半個月,如果在一個半月之內都沒有提起公訴,當然不會直接放了犯罪嫌疑人。
法律分析:檢察院起訴超期的處理方法如下:做決定不起訴處理;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自己補充偵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可以申請變更強制措施,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超過審查起訴時限那么檢察院的職員可能會被開除公職,審查起訴超出法定期限后果應當立即釋放當事人,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但是此時依舊也需要按期審查。
立案后補充證據可以嗎?
1、立案后有新證據是可以補充的。此時在刑事訴訟的舉證期間,有了新證據要盡快提交給法院。在我國的證據補充的過程中,一般是三十天的舉證期,當是如果提交新證據有遇到困難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在開庭審理前和審理中有新證據都是可以提交的。
2、民事訴訟證據不足可以補充。但是一般情況之下的話都是需要經過對方的同意,主要就是因為對方對于補充的證據,肯定是需要進行質證的,而且這中間還會考慮到舉證期限的限制規定,這都是法律規定的。 民事訴訟證據不足可以補充嗎?民事訴訟證據不足可以補充。
3、已經立案但證據不足,應在規定期限內補充、搜集證據。如無證據改變,法院將按照已有證據作出判決。當事人也可以撤訴或商調解。一旦案件立案,前期的篩選工作就已經完成。如果到了庭審階段,卻發現自己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主張,那么就面臨著敗訴的風險。
4、法律分析:立案后還可以補充新的證據,剛剛立案,還沒有超出舉證期限。舉證期限通常為: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經人民法院認可,按照協商進行;法院指定的,自當事人收到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開始計算,不少于30日。在舉證期限內提交有困難的,應當申請延長,如還有困難,可以再申請延期。
5、案件已經進入立案階段,但是證據存在不足的問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應當積極補充和搜集證據。 如果無法在期限內收集到有效證據,法院將根據已有證據作出判決。當事人也可以選擇撤訴或者尋求調解解決爭端。 立案之后,案件將進入初步篩選階段。
6、刑事案件開庭后,是可以補充證據的,這個是合法的。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開庭審理后,當事人要求補充證據的,是可以補充新的證據,當事人可以要求新的證人出庭,也可以提交新的證據,人民法院是應當允許的,這個補充證據是合法的。
有關證據的法律條文
1、對證據的審查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刑事訴訟逾期提供證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刑事訴訟逾期提供證據,重調查研究刑事訴訟逾期提供證據,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刑事訴訟逾期提供證據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2、民事訴訟法證據不足的條文是《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證據不足駁回起訴。在民事訴訟中,證據是非常關鍵的。在起訴前,起訴人應當掌握充足的可以支持自己訴訟請求的證據。因為如果證據不足敗訴的幾率會很大,甚至可能起訴直接被駁回。
3、對于民事訴訟,是不可以以證據不足不予立案的。一般立案的條件制的是需要有明確的被告和具體的事實,理由以及請求,同時原告是和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并且是需要在法院受理的范圍以內。這種情況符合的話,就可以進行立案刑事訴訟逾期提供證據了。
4、法院調取證據法律規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5、第一條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提供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第二條人民法院應當向當事人說明舉證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當事人在合理期限內積極、全面、正確、誠實地完成舉證。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6、第一百二十五條 詢問證人,應當告知他應當如實地提供證據、證言和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第一百三十六條 為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人,偵查人員可以對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犯罪證據的人的身體、物品、住處和其他有關的地方進行搜查。
如何提交刑事立案后的如何提交證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現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刑事訴訟逾期提供證據,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立案后有新證據是可以補充的。此時在刑事訴訟的舉證期間,有刑事訴訟逾期提供證據了新證據要盡快提交給法院。在我國的證據補充的過程中,一般是三十天的舉證期,當是如果提交新證據有遇到困難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在開庭審理前和審理中有新證據都是可以提交的。
法律分析:問明情況,制作筆錄。登記證據。調查犯罪線索。立案。
首先是被害人要向當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提交自訴狀和相關的證據。然后就要等待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會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到自訴人。前面就是關于我國的法律法規對刑事自訴案件立案程序的明確規定了。立案后就可以等待判決了。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并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除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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