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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中的具體內容,都有些什么?
1、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主要包括調查監測,水生生物及棲息地保護,水生生物的利用和監督檢查四個部分。這些規定對保護長江水生生物和長江的生態環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長江作為中國的母親河,承載著中國的經濟命脈。長江中下游地區不但是中國人口最密集,也是經濟最發達的區域之一。
2、支持單位和個人參與長江流域水生生物及其棲息地保護,鼓勵對破壞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行監督舉報。第六條 對在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3、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和做好長江禁捕有關工作等規定,把長江禁捕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任務,確保禁捕以及相關工作取得實效。本決定所稱禁捕區域,是指本省管轄的長江口禁捕管理區海域和太湖沿岸水域。 禁捕期限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4、將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和長江禁捕工作納入國家規定之中,作為當前及未來時期的重點任務,確保禁捕及相關工作取得實質性的成效。本規定中的禁捕區域包括本省所轄的長江口禁捕管理區海域和太湖沿岸水域。禁捕期限將依照國家和本省的規定執行。
5、有關部門加強工程建設、航道整治、岸線利用、采砂采石等涉水活動的論證、審批和規范管理,取水和排污,嚴格限制并努力減少各種人類活動的不利影響。堅持尊重,順應和保護自然的理念,把長江生態環境恢復擺在首位,進一步加強涉水工程監管,完善生態補償機制,恢復重要和關鍵水生生物棲息地的生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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