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糾紛和解協議書
1、首先經濟糾紛協商協議書,在和解書經濟糾紛協商協議書的開頭部分經濟糾紛協商協議書,要簡明扼要地闡述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產生爭議的背景。這有助于為后續的和解內容提供清晰的背景鋪墊。其次經濟糾紛協商協議書,在和解內容部分經濟糾紛協商協議書,應詳細列出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具體和解條款。這些條款可能涉及賠償金額、道歉方式、撤銷訴訟、停止侵權行為等方面。
2、事件起因于xxxx年8月14日,袁xx因瑣事與戴xx發生糾紛,不慎致戴xx受傷,袁xx被拘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決定針對賠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乙方同意代袁xx賠償戴xx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貳萬元整。此賠償金在協議簽署時一次性支付。為避免糾紛,甲方承諾不再追究袁xx的任何責任,無論是刑事責任還是民事責任。
3、甲、乙雙方就相關糾紛事宜,基于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簽署以下和解協議:第一條,甲方承諾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共計***元(大寫***元),涵蓋***費***元與***費***元,此為最終付款總額,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張其他款項。
4、和解協議書具有普通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和解協議書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和解協議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如果和解協議已經履行完畢,當事人不得再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5、立協議人:xxxx建筑工程公司(甲方)xxxx百貨公司(乙方)在xx區人民法院主持下,xxxx建筑工程公司訴xxxx百貨公司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糾紛一案調解結案,調解書于xxxxx年xx月xx日送達。調解協議規定乙方需在xxx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建筑工程款xxxx元。逾期未付,乙方需按銀行貸款規定承擔利息。
6、與調解協議的區別:行為主體不同:和解協議是當事人自己協商達成解決糾紛的協議,解協議是在人民法院審判人員或第三人主持下達成協議。相同點:靠當事人雙方自覺履行,不能作為人民法院的執行根據調解協議經過特定程序轉化為特定的法律文書――調解書,從而具有與法院判決相同的既判力、形成力或執行力。
關于和解協議書模板
1、乙方同意一次性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和財物損失等,總計元,可由乙方親友代為賠償,實際賠償金額為元。 乙方應在協議簽訂后日內付清賠償款項。付清后,甲乙雙方債權債務關系終止,甲方不再追究乙方民事責任。
2、首先,在和解書的開頭部分,要簡明扼要地闡述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產生爭議的背景。這有助于為后續的和解內容提供清晰的背景鋪墊。其次,在和解內容部分,應詳細列出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具體和解條款。這些條款可能涉及賠償金額、道歉方式、撤銷訴訟、停止侵權行為等方面。
3、甲方:劉*,男,漢族,年月日出生,戶籍地及現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乙方:王*,男,漢族,年月日出生,戶籍地及現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乙方代理人:張*,女,漢族,年月日出生,戶籍地及現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系王*的母親。
4、此協議的簽訂,系雙方自愿,不存在欺詐或威脅情形,一經簽署,雙方均不得反悔。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5、××機床廠有權追索租金(每月×××元)及法定利息。協議執行無誤,請予確認。國營××機床廠(蓋章)法人代理人:張×× ××縣××鎮水泥廠(蓋章)法定代表人:林×× ××地區工業局(蓋章)法定代表人:平× 19××年×月××日 附:本書一式四份,各執一份。
6、甲方:(單位)乙方:前言:在20xx年5月3日至17日間,乙方于甲方處從事普工工作時,不幸發生工傷事故,導致右眼受傷,醫療終結后出院。
經濟糾紛協議書
經濟糾紛協議模板(1)甲方:乙方:雙方就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諧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甲方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繼續治療費、鑒定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元。付款后,乙方將不再追究甲方的民事和刑事責任。
甲方與乙方于20 年 月 日就乙方乘坐甲方公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致傷一事,根據運輸合同規定,乙方向甲方提起索賠事宜。
在__區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就___建筑工程公司訴___百貨公司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糾紛一案進行調解,調解書于1999年10月16日送達。原協議規定乙方應在1999年10月16日前一次性償還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26元,逾期需按銀行貸款規定支付利息。然而,由于乙方當前經濟壓力,提出分期償還。
民事經濟糾紛和解協議書范本 和解協議書的編寫需要明確雙方發生糾紛的原因、事實和證據。甲方在此基礎上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和其他賠償。協議一般應一式三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留存。
經濟糾紛仲裁協議范本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情況。 仲裁事項:明確約定仲裁的范圍,包括哪些具體事項或爭議可以通過仲裁解決。 仲裁委員會:指定雙方同意的仲裁機構,即具體的仲裁委員會。
經濟糾紛仲裁協議范本內容有仲裁雙方當事人的一些基本身份方面的情況,還有就是具體的協議當中的內容,最后就是簽字確認。因為《仲裁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既然發生法律效力,就應當履行。如果有證據證明仲裁有以下情形,可以申請撤銷仲裁。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