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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何防止老人將名下房產贈予他人?有什么好的辦法?
- 2、母親去世哥哥不讓參與喪事,妹妹起訴追討“祭奠權”,如何從法律角度解讀...
- 3、舅住院,兒女不管,外甥給陪護,拿錢治病,這筆錢怎么和他兒女要?
如何防止老人將名下房產贈予他人?有什么好的辦法?
只需要讓老人立下相關的遺囑,并且在遺囑的內容中表明房產的繼承人。通過這種方式就可以防止老人將名下房產贈予他人。很多人在進入老年狀態之后,基本上都會擁有比較多的不動產業。其中不動產業中的房產也會成為老人的標配財產,因此對于老人的兒女來說,通常都會比較擔心老人將自己的房產贈送給他人。
沒有辦法。房產屬于誰,誰就有自由分配的權利。其他人無權過問。其實最好的隔代繼承應該是把房產換了錢,然后給兒子買壽險,指定受益人為孫子。而且可以指定十八歲之后才可以領取。這樣其他人一分錢都拿不走。
保持頻繁溝通:即使不能經常回家,也要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與老人保持頻繁溝通,了解他們的需求和想法。給予關愛和陪伴:讓老人感受到“家”和“愛”的感覺,避免他們因孤獨而產生被忽視的情緒,從而更容易受騙。鼓勵老人分享:鼓勵老人在遇到事情時與你分享,這樣你可以在他們被騙之前進行阻止。
母親去世哥哥不讓參與喪事,妹妹起訴追討“祭奠權”,如何從法律角度解讀...
因撫養等家庭糾紛,哥哥在媽媽去世后阻攔親妹妹前去家里祭奠,在墓碑署名處也未刻上妹妹一家的名字……近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結案這原因祭奠權引起的糾紛案。
法院說法 法定繼承人應履行對死者的生養死葬義務 骨灰的安置權在法律意義上是人格權,屬于祭奠權的內容之一,一般參照繼承法規定,由與死者存在配偶、子女、親屬等身份關系的法定繼承人員享有。本案中,對父親老孟骨灰要安葬在涉案22號墓位中的問題已形成一致意見,被告福蔭園公司應予以必要配合。
尤其是在母親病重期間,身體每況愈下,幾乎每周都要去醫院打針或是輸液,父親總是獨自陪伴,從來沒有麻煩子女;后期母親痛疼難忍,整夜的都睡不好覺,父親總是盡心服侍,日夜操勞,從未提出讓子女回家照顧,父親將所有的重擔都挑在肩上,不向我們提出任何要求,不給我們增添任何負擔,獨自一人,默默地承受著這一切。
舅住院,兒女不管,外甥給陪護,拿錢治病,這筆錢怎么和他兒女要?
1、法院。畢竟他的親生兒女就不管了,更別說沒向他兒女要錢,那是更不太可能的,你只用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
2、舅舅是單身,借給別人一萬元錢,現在舅舅已去世,作為外甥如果證據確鑿就能替他要回這個錢。關鍵是要有有力的證據才行,否則人家矢口抵賴就不好辦了。
3、外甥因重病住院,盡管平時舅舅與他并沒有太多的來往,作為長輩,出于親戚關系的考量,舅舅還是應該去探望一下。畢竟,在中國傳統文化中,舅甥之間的關系頗為親密,舅舅對甥子女有著一定的責任與義務。舅舅的探望不僅是對甥子女病情的關心,更是對他家庭情感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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