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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的錢退給受害者嗎
被敲詐勒索的錢能退,敲詐勒索的錢既可以退還給受害人也可以先給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返還受害人。【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單,隨案移送。
法律分析:被敲詐勒索的錢能退,敲詐勒索的錢既可以退還給受害人也可以先給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返還受害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法院審理后敲詐勒索罪的罪犯需要將勒索到的錢財退回,一般是退回給被勒索者,贓款的數額、被勒索者的身份等信息,一般是由公安機關來核實的,若是被勒索者的信息無法獲得,那么賬款一般是會被上繳國庫。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被敲詐勒索的錢還有可能要回來的,其公安機關是會財物進行追究的,并且及時返還給受害人。
關于刑事訴訟涉案財物處置工作的意見
1、為貫徹落實《 *** 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有關要求,進一步規范刑事訴訟涉案財物處置工作,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提出如下意見。
2、規范刑事訴訟涉案財物處置工作,對保證刑事訴訟順利進行、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確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義。
3、法律依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刑事訴訟涉案財物處置工作的意見》 第二條 規范涉案財物查封、扣押、凍結程序。查封、扣凍結涉案財物,應當嚴格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嚴禁在立案之前查封、扣押、凍結財物。不得查封、扣押、凍與案件無關的財物。
人民檢察院涉案財物管理規定
法律依據:《關于印發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規定的通知》 第四條 人民檢察院查封、扣押、凍結、保管、處理涉案財物,必須嚴格依照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以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不得查封、扣押、凍結與案件無關的財物。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單,隨竇移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對違禁品或者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財物,應當予以查封、扣押、凍結,并依法處理。 人民檢察院查封、扣押、凍結、保管、處理涉案財物,必須嚴格依照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以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
不涉及財產的,返還給被告人。檢察院負責案件管理的部門對扣押的涉案物品怎么處理人民檢察院負責案件管理的部門對扣押的涉案物品進行保管,并對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提出糾正意見;涉嫌違法違紀的,報告檢察長。
法律主觀:涉案財物管理規定為: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如實登記,妥善保管。 第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計劃財務裝備部門對扣押款項及其孳息應當逐案設立明細賬,嚴格收付手續。
公安機關處理涉案財物的時間規定
1、法律分析:公安機關處理涉案財物的時間規定是:辦案人員依法提取涉案財物后,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按照規定將其移交涉案財物管理部門或者本部門的涉案財物管理人員,并辦理移交手續。
2、法律分析: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若干規定,《規定》要求,嚴禁在刑事案件立案或行政案件受案之前對財物采取查封等措施,確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應在3日內解除措施退還當事人等。
3、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若干規定?該規定明確了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予以解除、退還,并通知有關當事人。辦案人員應當在案卷材料中注明返還的理由,并將原物照片、發還清單和被害人、被侵害人的領取手續存卷備查。
涉案財物處置程序規定
1、嚴禁在立案之前查封、凍結財物。對于境外司法、警察機關依據國際條約、協議或者互惠原則提出的查封、凍結請求,可以根據公安部的執行通知辦理有關法律手續。 查封、凍結的涉案財物,除依法應當返還被害人或者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以外,不得在訴訟程序終結之前作出處理。法律和有關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2、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其親友受犯罪嫌疑人委托或者主動代為向檢察機關退還或者賠償涉案財物的,參照《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關于查封、扣押、凍結的相關程序辦理。
3、所謂涉案財物,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可見,涉案財物既包括違法所得,也包括被害人的合法財產,還包括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
4、查封、扣押、凍結、處置涉案財物,應當嚴格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依法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財產權益,嚴格區分違法所得與合法財產、本人財產與其家屬的財產,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不得查封、扣押、凍結與案件無關的財物。
5、涉案財物的處置應當遵循法律規定,確保合法、公正、及時。對于依法應當追繳、沒收的財物,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處理;對于需要返還當事人的財物,應當及時返還,并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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