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是什么?
行政處罰分期繳款是指在行政處罰決定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被處罰人可以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分期繳納罰款。具體操作步驟和注意事項如下
1. 提交申請被處罰人在規定時間內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提交書面申請,說明分期繳納罰款的理由和繳款計劃。
2. 審核申請行政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材料,決定是否同意分期繳納,并告知被處罰人。
3. 繳納首期款項被處罰人在獲得行政機關同意分期繳納后,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繳納首期款項。
4. 按時繳納分期款項被處罰人應當按照分期繳款計劃按時繳納罰款。如果無法按時繳納,應當及時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并說明原因。
1. 分期繳款申請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否則將不予受理。
2. 分期繳款申請需提供詳細的繳款計劃和理由,否則行政機關可能不會同意。
3. 被處罰人應當按照分期繳款計劃按時繳納罰款,如果未能按時繳納,將面臨罰款加倍等后果。
4. 被處罰人在繳納罰款時應當保存好繳款證明和相關證據,以備后續需要。
上一篇:拆遷拆除對居民生活有何影響?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