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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費報銷規定最新
沒有具體范疇,包含崗前培訓,專項培訓兩方面。勞動合同法對培訓費的規定,在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都不能收取勞動者培訓費;崗前培訓,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得收費,更不得約定違約金和服務期;專項培訓,也叫專業技能培訓,企業應墊付培訓費,但是可以和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如果勞動者在服務期內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勞動者按照雙方的約定支付相應違約金
一、培訓費開支范圍:
1、師資費是指聘請師資授課發生的費用,包括授課老師講課費、住宿費、伙食費、城市間交通費等。
2、住宿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租住房間的費用。
3、伙食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用餐費用。
4、培訓場地費是指用于培訓的會議室或教室租金。
5、培訓資料費是指培訓期間必要的資料及辦公用品費。
6、交通費是指用于培訓所需的人員接送以及與培訓有關的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
7、其他費用是指現場教學費、設備租賃費、文體活動費、醫藥費等與培訓有關的其他支出。
8、參訓人員參加培訓往返及異地教學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有關規定回單位報銷。
二、培訓費綜合定額標準如下:
1、一類培訓是指參訓人員主要為省部級及相應人員的培訓項目。
2、二類培訓是指參訓人員主要為司局級人員的培訓項目。
3、三類培訓是指參訓人員主要為處級及以下人員的培訓項目。
三、培訓費中師資費在綜合定額標準外單獨核算。
1、講課費(稅后)執行以下標準: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500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1000元,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學時一般不超過1500元。
講課費按實際發生的學時計算,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算。其他人員講課費參照上述標準執行。同時為多班次一并授課的,不重復計算講課費。
2、授課老師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住宿費、伙食費按照本辦法標準執行,原則上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
3、培訓工作確有需要從異地(含境外)邀請授課老師,路途時間較長的,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書面批準,講課費可以適當增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img]北京首次出臺培訓費管理辦法 培訓費每人不超450
關鍵詞
培訓費
《北京市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培訓費管理辦法》2月7日發布。培訓費總額每天不超過450元,工作人員人數最多不超過10人。北京市財政局副局長韓杰表示,此前,北京市級培訓費管理按照會議費管理要求執行,并無單獨的管理辦法。此次單獨制定培訓費辦法,使培訓費管理更具針對性,為規范培訓費支出提供了制度保障。
培訓伙食費每天110元
培訓費包括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講課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其他費用。住宿費180元/天;伙食費110元/天;場地費和講課費100元/天;資料費、交通費和其他費用60元/天,合計450元/天。
據韓杰介紹,此次對培訓費規范了開支范圍和標準,在支出標準上參照會議費三類會議費標準執行,并根據培訓實際特點,對其中住宿、餐飲等明細標準較三類會議費有所降低,增加了講課費支出標準。同時明確,培訓費各項明細費用之間可調劑使用,但伙食費不得超過明細標準。
同時,對于不發生的事項,報銷額度上限應按明細標準進行相應扣減。特別是不安排住宿的培訓不能列支住宿費,額度上也不能超過無住宿費的支出標準。
工作人員不超10人
培訓活動時間按照批準文件,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培訓報到和撤離時間分別不得超過1天。
各單位組織干部開展黨性教育,可根據需要赴革命老區等黨性教育基地學習。除此之外,其他各類培訓均應在本市舉辦。
組織培訓應嚴格控制工作人員數量,工作人員控制在參訓人員數量的5%以內,最多不超過10人。
嚴禁借培訓名義安排公款旅游;嚴禁借培訓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使用培訓費購置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培訓無關的其他費用;嚴禁在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嚴禁套取培訓費設立“小金庫”。
培訓經費應當公開
辦法規定,各單位應當將培訓的項目、內容、人數、經費等情況,以適當方式進行公開。
市委組織部等部門將對培訓的費用進行監督檢查,包括培訓計劃的編報是否符合規定;培訓費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是否符合規定;培訓費報銷和支付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虛報培訓費用的行為;是否存在轉嫁、攤派培訓費用的行為;是否存在向參訓人員亂收費的行為;是否存在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追回資金并予以通報;相關責任人員,所在單位按規定予以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關鍵詞
差旅費
市內交通費提高50元
每天80元;司局級出行只能住標間,坐經濟艙
昨日,《北京市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發布,對黨政機關差旅費實施新規。市內交通費每人每天80元,比之前提高50元;司局級出行只能住標間,坐經濟艙。
此次辦法增加了報銷訂票費和經批準的退票費,以及乘坐火車(合動車、高鐵)的交通意外保險。辦法還明確,出差人員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游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
今年1月初,財政部發布中央機關差旅費標準時確定,原先全國統一的差旅費標準,明確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按照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制定,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及消費水平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但此次北京的文件中,并沒有明示差旅費中,住宿費、伙食費的具體金額。
從各地來看,各省部級領導住宿費標準一般為800元左右,司局級領導住宿費標準在400元至500元之間,其他人員住宿費標準在300元至400元之間。伙食費標準則多在100元。
■ 六種行為將追責
●單位無出差審批制度或出差審批控制不嚴的;
●虛報冒領差旅費的;
●擅自擴大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
●不按規定報銷差旅費的;
●轉嫁差旅費的;
●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關鍵詞
接待費
國家元首伙食費每人每天600元
,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將在懷柔雁棲湖召開,各種外事活動也越來越多,那么外賓的接待標準是多少?《北京市黨政機關外賓接待經費管理辦法》昨日發布,對接待外賓的住宿、交通、就餐等費用進行了規定。
司局級代表團住賓館不得超過四星
住宿方面,副部長級及以上人員率領的外賓代表團,可安排在五星級、四星級賓館;司局級及以下人員率領的代表團以及其他一般外賓代表團,安排的賓館最高不超過四星級。
外賓日常伙食費方面,國家元首、 *** 首腦級每人每天600元;副總統、副總理、正、副議長級每人每天550元;正、副部長級每人每天50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300元。
宴請優先安排在宴請舉辦單位內部的賓館和招待所,不上高檔菜肴和酒水,杜絕奢侈浪費。外賓宴請費標準:正、副部長級人員出面舉辦的宴會,每人每次 400元;廳局級及以下人員出面舉辦的宴會,每人每次300元;冷餐、酒會、茶會分別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
外賓在華期間,宴請不得超過兩次,包括赴區縣訪問時由區縣接待單位或有關單位聯合安排的1次宴請。
贈送外賓禮品,部級不得超400元
對外贈禮應當節約從簡,贈禮對象僅限于外方團長夫婦,必要時可包括主要陪同人員,原則上由接待單位贈禮1次,其他單位不得重復贈禮。如外方贈禮,可按對等原則回禮。
對外贈禮以贈禮方或受禮方級別較高一方的級別確定贈禮標準。贈禮方或受禮方為正、副部長級人員的,每人次禮品不得超過400元;贈禮方或受禮方為司局級及以下人員的,每人次禮品不得超過200元;其他人員可視情況贈送小紀念品。
接待人員確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用餐者,經批準可以領取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次50元。
差旅費標準城市間交通費
部級:可坐火車軟席、高鐵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
司局級:可坐火車軟席、高鐵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輪船二等艙;飛機經濟艙
其余人員:只能坐火車硬席、高鐵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輪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
住宿費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
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
伙食補助費
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
市內交通費
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
教育培訓收費標準規定
一、公務員培訓收費標準
(一)初任培訓和任職培訓
初任培訓每期60學時(10天),收費標準180元/人、期;任職培訓每期180學時(30天),收費標準540元/人、期。
(二)專門業務培訓、更新知識培訓
專門業務培訓,培訓時間由省人民 *** 各工作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更新知識培訓,每三年為一個周期,周期內培訓累計不少于126學時(21天)。專門業務培訓、更新知識培訓(含網絡培訓)按學時收費,最高收費標準不得超過3元/人、學時。
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收費標準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少于72學時(12天),培訓費(含網絡培訓)按學時收取,最高收費標準不得超過3元/人、學時。
三、考試和教材收費標準
公務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考試費標準為每人50元、采取網絡方式考試的每人20元。教材費標準為出版社發行的教材按實際價格收取,舉辦單位自編的輔導材料、講義等按實際印刷成本收取,教材費最高收費標準不得超過培訓考試總費用的20%。
四、醫學類進修培訓收費標準
醫學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到醫療單位進修的形式進行繼續教育培訓的,其培訓收費(含培訓、考試、教材費)標準為:到省級醫療衛生單位1200元/人、年,到地市級醫療衛生單位900元/人、年,到縣級醫療衛生單位600元/人、年。培訓時間不足一年的,省級醫療衛生單位按每人每月100元收取、地市級醫療衛生單位按每人每月75元收取,縣級醫療衛生單位按每人每月50元收取,培訓過程有消耗材料的,材料費可由培訓單位按實際成本代辦或由培訓人員自備。
五、其它事項
(一)公務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培訓班次適用上述收費標準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公務員培訓班次應當在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確認的公務員培訓基地舉辦;繼續教育培訓班次原則上在各級人事行政部門確認的繼續教育基地、各部門的干部培訓機構、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確認的公務員培訓基地舉辦;(2)培訓班次經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審定并公布。
(二)公務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除按規定收取培訓費、考試費和教材費外,不得再強行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三)培訓單位收取培訓費和考試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收費資金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教材費使用稅務票據,依法納稅。
培訓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是什么?
培訓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法律依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一、開支范圍:
(1)師資費是指聘請師資授課發生的費用,包括授課老師講課費、住宿費、伙食費、城市間交通費等。
(2)住宿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租住房間的費用。
(3)伙食費是指參訓人員及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用餐費用。
(4)培訓場地費是指用于培訓的會議室或教室租金。
(5)培訓資料費是指培訓期間必要的資料及辦公用品費。
(6)交通費是指用于培訓所需的人員接送以及與培訓有關的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
(7)其他費用是指現場教學費、設備租賃費、文體活動費、醫藥費等與培訓有關的其他支出。
參訓人員參加培訓往返及異地教學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有關規定回單位報銷。
二、標準:
1、師資費外,培訓費實行分類綜合定額標準,分項核定、總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綜合定額標準如下:
(1)一類培訓是指參訓人員主要為省部級及相應人員的培訓項目。
(2)二類培訓是指參訓人員主要為司局級人員的培訓項目。
(3)三類培訓是指參訓人員主要為處級及以下人員的培訓項目。
以其他人員為主的培訓項目參照上述標準分類執行。綜合定額標準是相關費用開支的上限。各單位應在綜合定額標準以內結算報銷。
30天以內的培訓按照綜合定額標準控制;超過30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準的70%控制。上述天數含報到撤離時間,報到和撤離時間分別不得超過1天。
2、師資費在綜合定額標準外單獨核算。
(1)講課費(稅后)執行以下標準: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500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1000元,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學時一般不超過1500元。
講課費按實際發生的學時計算,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算。其他人員講課費參照上述標準執行。同時為多班次一并授課的,不重復計算講課費。
(2)授課老師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住宿費、伙食費按照本辦法標準執行,原則上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
(3)培訓工作確有需要從異地(含境外)邀請授課老師,路途時間較長的,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書面批準,講課費可以適當增加。
政策解讀:
財政部、 *** 中央組織部、國家公務員局對外發布修訂版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在培訓計劃管理、組織管理、培訓項目分類管理和講課費計算等方面對原辦法加以修改,以進一步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體系建設。
修訂后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在很多方面頗有特色,比如明確了講課計費標準,規定院士講課每學時不超1500元,省部級參訓每人每天最高760元,強調“誰舉辦,誰承擔費用”,不得向參訓人員收費,嚴禁轉嫁、攤派培訓費用,并增加“是否存在奢侈浪費現象”監督檢查內容。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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