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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無合同經濟糾紛怎么處理
- 2、無經濟糾紛證明去哪里開?
- 3、如果簽字無經濟糾紛還能仲裁嗎?
- 4、勞動合同有一條:本人與公司沒有任何經濟糾紛。但是知道不合理怎樣起訴...
- 5、沒有勞動糾紛是否就沒有經濟糾紛
- 6、雙方協議今后無任何經濟糾紛工資沒發怎么辦
無合同經濟糾紛怎么處理
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嘗試解決經濟糾紛;協商不成時,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根據法定程序對提供的證據進行審查核實,以判決糾紛的解決方式;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相應的證據。
法律分析:沒有合同的經濟糾紛可以采取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方式處理。協商和調解應當在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進行。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經濟糾紛沒有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提供其他證據證明法律關系的存在。
即使是沒有合同的經濟糾紛,但有其它證來據(例如人證、物證等)證明事實存在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人民法院解決糾紛。
無經濟糾紛證明去哪里開?
法律分析:看具體要求。是跟哪一方無經濟糾紛證明,就要哪一方開具。另外,有時候需要法院或工商局出具證明,具體問題具體對待就行了。
法律分析:一,承諾人姓名身份證號。二,本人與公司無勞動關系,現本人有關事宜做出如下承諾:本人不是公司正式員工,與公司不存在勞動關系。本人瑾委托公司繳納個人社會保險,公司沒有義務為本人承擔任何社會保險。
法律分析:無前科證明的主要內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居民身份證號碼,戶籍的詳細地址,寫明經調查核實某某在本地無參加國家禁止組織或活動的記錄。特此證明,最后派出所蓋章確認,寫上日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如果簽字無經濟糾紛還能仲裁嗎?
如果簽字無經濟糾紛不能仲裁,實際上如果雙方當事人之間沒有仲裁協議的情況之下,是不能夠進行仲裁處理的。當事人如果要申請仲裁的話,那么必須要具備一定的條件,比如說有仲裁裁決,而且還要有具體仲裁請求。 如果簽字無經濟糾紛還能仲裁嗎?如果簽字無經濟糾紛不能仲裁,沒有仲裁協議仲裁不管經濟糾紛。
法律分析:勞動者離職以后與用人單位簽訂無任何經濟糾紛的協議,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是沒有影響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雙倍工資。
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公司不為員工交社保,員工有權以此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有一條:本人與公司沒有任何經濟糾紛。但是知道不合理怎樣起訴...
你和公司有沒有經濟糾紛?如果沒有,那說明你在經濟上和公司是清楚的。如果有經經濟糾紛,但合同上卻說沒有,似乎公司掩蓋了什么,你應仔細回憶,把這方面的來往關系理清楚,發現公司的企圖對你不利,可向公司交涉,直至起訴公司。起訴不起訴,看交涉結果而定。
法律分析:勞動者離職以后與用人單位簽訂無任何經濟糾紛的協議,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是沒有影響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雙倍工資。
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離職后1年內,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等。勞動仲裁的時效是一年,勞動者應在時效內申請勞動仲裁。
一般情況下不能。但如果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的情形,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承擔責任。
沒有勞動糾紛是否就沒有經濟糾紛
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開了離職證明,與勞資雙方是否還存在經濟糾紛并無必然關聯。法律分析比如與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開了離職證明,但公司在勞動者在職期間沒有為勞動者購買社保,拖欠加班工資等,勞動者都可以在離職后一年期限內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來解決雙方的經濟糾紛。
不存在經濟糾紛是指:無勞動法方面的糾紛(如工資、勞動合同等)、無醫社保繳納的糾紛、無離職時與前公司的債務糾紛、無與前公司的發生的刑事類案件。
經濟糾紛涉及市場經濟主體間因經濟權利與義務的矛盾所引起的權益爭議。這些爭議可能發生在平等主體之間,也可能發生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與行政機關之間,它們都涉及經濟內容。
雙方協議今后無任何經濟糾紛工資沒發怎么辦
1、若未對上述項目進行約定或者僅約定了其中的部分項目,對已經約定了的項目按照協議內容履行即可(若未履行,則屬于合同糾紛,與本文所稱仲裁、訴訟不屬于同一案件),但對未約定項目存在爭議的,仍可以單獨通過仲裁、訴訟的途徑來解決。
2、法律分析:勞動者離職以后與用人單位簽訂無任何經濟糾紛的協議,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是沒有影響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雙倍工資。
3、發生爭議之后,建議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搜集證據,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確認勞動關系后,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4、鑒于這種情況你要找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保障監督大隊?!胺梢罁骸秳趧臃ā返谖迨畻l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睘榫S護你的權利討要你的勞動工資。
5、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離職后1年內,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等。勞動仲裁的時效是一年,勞動者應在時效內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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