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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衡平法的發展歷史
衡平法的發展歷史
衡平法最早始于英國,當時它是由衡平法法院所實施的法律體系,與普通法相對。它作為和嚴厲的普通法規則選擇使用。衡平法根據特定情況下的公平、正義、合理 ( 公道 ) ,有它自己的系統規則和原則,或者說衡平法的作用是以公平、正義的原則彌補普通法不足之處。
世紀末,衡平法院應運而生,專門審理衡平案件,其判決原則如“衡平法不容許過失者逃脫”和“尋求衡平者需清白”,形成了獨特的衡平法體系。衡平法,又稱為平衡法、公平法,是普通法體系中的補充,它強調在法律原則與公平原則沖突時,應優先考慮公平。
衡平法是英國自14世紀末開始與普通法平行發展的、適用于民事案件的一種法律。英美法系中法的淵源之一。它以“正義、良心和公正”為基本原則,以實現和體現自然正義為主要任務。同時,衡平法也是為了彌補普通法的一些不足之處而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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