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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和法院可以作為民事案件的被告嗎?
不能將法院檢察院列為被告,因為這不屬于任何一類案件,如果辦案過程中有徇私枉法等情況可以追究辦案人個人的責任。法院辦理公訴刑事案件一般是一個半月,經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取保候審的期限為六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
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紹一下檢察院和法院的區別: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同時也是公訴案件的審查起訴機關。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審查批準逮捕,自偵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及公訴案件的提起公訴和作為控方出庭。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行使審判權,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審判。
如果你是因為不服法院判決或檢察院不批捕、不起訴、違法偵查等行為的,因為這些行為是司法行為,所以你無處可告,也就不是訴訟了,只能按刑事訴訟法或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上訴或向上級檢察院申訴或控告。無論如何,公民告法院、檢察院都不可能產生行政訴訟,因為它們不是行政機關,你告了,法院不予受理。
您好,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同時也是公訴案件的審查起訴機關。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審查批準逮捕,其自偵案件的偵查,以及審查起訴,和所有公訴案件的提起公訴與出庭作控方。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行使審判權,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審判。
被告為區 *** 的民事案件可否異地管轄
可以異地管轄。因為是民事案件,雖然是區 *** ,但其參與民事案件時雙方屬于平等地位。按照《民事訴訟法》關于訴訟案件管轄的規定,由有管轄權的法院受理。 在民事案件中,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在異地管轄的。提起民事訴訟時要確定法院管轄權,如果法院受理案件的發現沒有管轄權的,會移送管轄。
民事訴訟是否可以跨區起訴,具體如下: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不允許異地起訴,須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轄原則。即被告在哪個法院轄區,案件就由哪個法院管轄。當事人所在地,既包括當事人住所地,也包括當事人經常居住地。
民事訴訟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在異地進行起訴。民事訴訟管轄原則 民事訴訟的管轄原則通常遵循“被告住所地”原則,即案件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但這一原則并非絕對,法律還規定了其他多種管轄情況,如合同履行地、侵權行為地等。因此,當滿足特定條件時,原告可以選擇在異地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如果是一般的民事糾紛,不可以異地起訴,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是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根據書面協議選擇異地人民法院起訴,其他情況不可以;如果選擇異地起訴的那個法院認為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會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
民事案件能否申請異地審理取決于具體案件類型和條件。一般民事糾紛不支持異地起訴,除非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合同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通過書面協議選擇異地法院起訴,但其他情況不適用。若選擇的異地法院認為案件不屬于其管轄,將移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關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如果在其當地法院已經判決,那么針對該被告人的民事訴訟是否可以在異地法院被起訴,這個問題相對復雜,需要根據具體案情和相關法律法規來判斷。一般來說,在中國,法院管轄的原則包括: 地域管轄:根據案件發生的地點來確定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可以告行政機關嗎
法律分析:可以。行政機關是國家賦予權力負責公共管理的組織,其算機關法人,其也是民事訴訟的主體,因為行政機關所做的決定負民事責任。關于行政機關參與訴訟,最常聽到的就是“民告官”這是典型行政機關作為被告的民事訴訟,當然也不排除行政機關起訴自然人的情況。
法律分析:行政機關的民事行為可以作為民事訴論主體。行政機關是國家賦予權力負責公共管理的組織,其算機關法人,其也是民事訴訟的主體,因為行政機關所做的決定負民事責任。
行政和民事不能一起起訴,具體如下:行政和民事不能一起起訴,這屬于重復訴訟。如果知道已經起訴,法院就不會受理的;如果法院不知道受理了,后一個受理的會駁回起訴。行政訴訟被告一般為 *** 機關,作為執行公務的單位,是依法行使國家賦予的權力,非法行使的類型可以分為濫用、越權、違規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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