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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被誣告了貪污, *** 金額巨大。應該怎么起訴?
- 2、貪污罪根據刑事訴訟法152條判刑多少年
- 3、刑事訴訟包括的案件都有哪些類型
- 4、刑事訴訟活動包括哪些?
- 5、貪污案件是屬于監察委還是檢察院管轄
我被誣告了貪污, *** 金額巨大。應該怎么起訴?
可以提起侵權訴訟,請求誣告者承擔侵權責任。情節嚴重的則可以走刑事訴訟程序,追究期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讓他拿出證據來如果他拿不出證據就是誣告,可上訴至法院要求追究他誹謗罪。
可以。并且可以向辦案單位提交書面的報案材料,要求追究舉報人誣告陷害的刑事責任,其主觀是否故意要陷害,需由辦案單位偵查以作結論。《刑法》第243條規定,犯誣告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此罪的,從重處罰。
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為。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貪污罪根據刑事訴訟法152條判刑多少年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起訴貪污是刑事訴訟嗎他較重情節的起訴貪污是刑事訴訟嗎,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該罪的量刑有:貪污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為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并處一定罰金。貪污2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為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處一定罰金。
其次,若貪污數額達到巨大規模或存在其他更為嚴重的情節,將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以罰金或沒收個人財產。
貪污罪的追訴時效根據其犯罪情節為五年到二十年,具體規定如下:刑事案件追訴時效為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法定最高刑為5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追訴時效為五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中對此作出詳盡闡述的第三百八十三條內容,明確規定了對于貪污罪行的判處標準與方式:首先,若貪污所得金額達到較大范圍內,或者還有其他較為嚴重的情節存在,那么當事人將會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處罰,并且還需繳納相應罰金。
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起訴貪污是刑事訴訟嗎;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刑事訴訟包括的案件都有哪些類型
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 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案件;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 *** 利罪案件; 侵犯財產罪案件;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案件; 危害國防利益罪案件; 貪污 *** 罪案件; 瀆職罪案件; 軍人違反職責罪案件等。
綜上所述,根據法律規定,刑事案件包括自訴案件、公訴案件、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上訴抗訴案件、申訴案件等。一般都有國家刑事司法機關主動介入,受害人或者群眾報案、舉報后,公安、檢察機關即會介入偵查。
刑事案件分為輕微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案件以及嚴重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案件是沒有達到重特大刑事案件標準的刑事案件。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等。對于不同的刑事案件,將分別處以罰金、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不同的處罰。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主要包括的內容具體如下: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 *** 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貪污 *** 罪;瀆職罪;軍人違反職責罪。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可以知道,刑事自訴案件主要包括下面三種類型:第一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指的是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這四種案件;第二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刑事自訴主要包括三類案件:(1)需經被害者提起的案件;(2)受害人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3)受害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其遭受的人身或財產權益侵權行為應屬于犯罪范疇,且已具法定追訴罪名,然而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卻未對此展開刑事調查并追究被告方相應刑責的案件。
刑事訴訟活動包括哪些?
1、刑事訴訟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內容:起訴。這是刑事訴訟的起始階段,由檢察機關或自訴人提出,目的是啟動審判程序。起訴環節會確定案件的基本事實、證據以及適用的法律條款。偵查。在起訴前,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會進行偵查,搜集證據,查明事實真相。
2、刑事訴訟是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偵查機關在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訴訟活動。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
3、刑事訴訟包括的案件的類型如下: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 *** 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貪污 *** 罪;瀆職罪;軍人違反職責罪。刑事訴訟的程序有:立案。
4、刑事訴訟主要包括五個階段: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立案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報案、控告、舉報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進行審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實并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決定是否作為刑事案件交付偵查或審判的訴訟活動。
5、刑事訴訟 主要包括五個階段分別是 立案 、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
6、刑事訴訟包括公訴和自訴兩種。刑事訴訟的流程:立案。社會上出現了涉嫌犯罪的事件,偵查機關可能是基于有關單位或個人報案、控告、舉報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等原因而介入,進行初步的調查后,如果認為這一事件中存在犯罪事實并應該對犯罪人追究刑事責任,則予以立案,從而啟動了刑事訴訟程序。
貪污案件是屬于監察委還是檢察院管轄
1、法律分析:貪污案件既可以由監察委員會管轄,也可以由檢察機關管轄,但提起公訴的,一律由檢察機關提起。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2、貪污案件的管轄涉及監察委和檢察院,但起訴權僅屬于檢察院。貪污罪定義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采取侵吞、竊取、騙取或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刑事案件通常由公安機關負責偵查,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3、貪污案件既可以由監察委員會管轄,也可以由檢察機關管轄,但提起公訴的,一律由檢察機關提起,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4、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于貪污案件既可以由監察委員會管轄,也可以由檢察機關管轄,但提起公訴的,一律由檢察機關提起。
5、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貪污案件可以由監察委員會或者檢察機關管轄,但提起公訴的,由檢察機關提起。
6、貪污 *** 是歸國家監察委員會立案處理的。【法律依據】《國家監察委員會管轄規定(試行)》第十一條國家監察委員會負責調查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涉業貪污 *** 、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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