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在行駛中,不得越過道路中央線、車道分隔線、黃色實線以及警告線等。而雙黃線是一種警告線,表示禁止車輛越線行駛。因此,在十字路口壓雙黃線掉頭是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是需要受到處罰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可以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如果造成交通事故或者違法后逃逸的,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在實際中,警察會在路口設置交通崗亭或者使用移動執法設備進行監控,對違反雙黃線掉頭的車輛進行查處。因此,為了避免交通違規行為,我們應該在行駛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越線行駛,不隨意掉頭,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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