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對于退捕補償標準和退漁補償標準江蘇?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編來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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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漁補償標準江蘇?
16周歲以下退捕專業漁民按照當地被征地農民安置補助費標準,一次性發放生活補助費(清江浦區23500元,淮安區、淮陰區、洪澤區、盱眙縣、金湖縣20000元)。
16周歲以上退捕專業漁民的社會保障資金補貼標準按照現行淮安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1倍乘以139計算(目前低保標準為645元,保障資金為98620.5元/人)。
60周歲以上的養老年齡段退捕專業漁民,在退捕漁民安置方案批準之日次月,按照現行淮安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1倍按月領取養老補助金(目前709.5元/月),之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可同時享受省規定的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160元/月)。
太湖禁捕十年補貼多少?
捕撈網具。僅對捕撈證許可的網具進行評估補償,許可網具數量范圍內的按實際數量評估價補償,超出部分不予補償。
捕撈權收回。持合法有效證件的退捕漁船按2500元/千瓦補償,持有臨時捕撈許可證的退捕漁船按1250元/千瓦補償。漁船主機功率不滿8.8千瓦的按8.8千瓦確定;漁船主機功率超過8.8千瓦的,按照《內陸漁業船舶證書》載明的功率數確定。
退捕漁船和輔助漁船。持合法有效證件漁船、每戶1條生產輔助船,按評估價補償,第2條輔助船起按評估價依次遞減20%補償,最低不低于評估價的40%。對于宿城籍在外地的漁船,統一要求回區內評估處置。
長江禁漁生活補償為幾年。?
為了如期實現到2020年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現常年禁捕的政策目標,農業農村部等三部門聯合發文要求加快建立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補償制度。
2019年1月11日,據農業農村部官網發布消息,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三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通知,公布《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根據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護區以外的水域、大型通江湖泊除保護區以外的水域、其他相關水域四種情況,分類分階段推進禁捕工作。
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區于2019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護區漁民退捕,率先實行全面禁捕,今后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于2020年底以前,完成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護區以外水域的漁民退捕,暫定實行10年禁捕,禁捕期結束后,在科學評估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狀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基礎上,另行制定水生生物資源保護管理政策。
此外,《方案》大型通江湖泊(主要指鄱陽湖、洞庭湖等)除保護區以外的水域由有關省級人民 *** 確定禁捕管理辦法,可因地制宜一湖一策差別管理,確定的禁捕區2020年底以前實行禁捕。其他水域。長江流域其他水域的禁漁期和禁漁區制度,由有關地方 *** 制定并組織實施。
根據《方案》,禁捕期間,特定資源的利用和科研調查、苗種繁育等需要捕撈的,實行專項管理,具體辦法由省級或國家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組織實施。同時,要堅持地方為主,中央財政將通過獎補的方式對地方工作予以適當支持。
其中,退捕漁民臨時生活補助、社會保障、職業技能培訓等相關工作所需資金,主要由各地結合現有政策資金渠道解決。同時,中央財政采取一次性補助與過渡期補助相結合的方式對禁捕工作給予適當支持。
據《方案》要求,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制定專項績效考核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省市漁民退捕、轉產保障和禁捕管理等政策執行和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各省市人民 *** 要把長江禁捕作為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約束性任務,納入地方 *** 績效考核和河長制等目標任務考核體系,對工作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問責追責。
《方案》表示,長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樣性最為豐富的河流之一,也是中國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但近年來,受攔河筑壩、水域污染、過度捕撈、航道整治、挖砂采石、灘涂圍
山東省休漁期漁民補償標準?
1.退捕漁船船網證收回補償政策
(1)補償對象:具有本區戶籍、持有合法有效的內陸漁業捕撈許可證書(或三證合一的“內陸漁業船舶證書”)的船舶所有人(船主)及其核定成員。
(2)補償標準:
(2.1)捕撈網具。僅對捕撈證許可的網具進行評估補償,許可網具數量范圍內的按實際數量評估價補償,超出部分不予補償。
(2.2)捕撈權收回。持合法有效證件的退捕漁船按2500元/千瓦補償,持有臨時捕撈許可證的退捕漁船按1250元/千瓦補償。漁船主機功率不滿8.8千瓦的按8.8千瓦確定;漁船主機功率超過8.8千瓦的,按照《內陸漁業船舶證書》載明的功率數確定。
(2.3)退捕漁船和輔助漁船。持合法有效證件漁船、每戶1條生產輔助船,按評估價補償,第2條輔助船起按評估價依次遞減20%補償,最低不低于評估價的40%。對于宿城籍在外地的漁船,統一要求回區內評估處置。
2.住房安置政策
(1)安置方式:采取實物安置方式,安置實行“先退先選”,根據樓層、朝向不同,實行一房一價。原則上,住家船房屋面積低于80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下;80--120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積70--92平方米;120-160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積101-111平方米;160平方米以上的,安置房面積115-127平方米。對于無住家船、岸上又無住房的專業漁民,可根據家庭人口,按照不超過25m2/人予以安置。
(2)獎補政策。鼓勵漁民進城,在宿城新區城區購買商品房的(僅限一套,不包含儲藏室、車位等),低于144平方(不含二手房),可按實際購房總價的8%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8萬元),具體參照農房進城獎補辦法;購房補貼期限截至2020年12月底(以協議簽訂日期及購房合同備案日期為準),超期不再享受購房補貼。
3.就業服務補貼政策
(1)創業相關扶持政策。對退捕漁民取得營業執照首次創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按規定給予5000-20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具備條件的退捕漁民,落實富民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貸款額度個人最高50萬元、企業最高300萬元;創業人員入駐鄉鎮創業孵化基地,給予租金補貼。
(2)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相關政策。將重點水域退捕漁民的技能培訓納入補貼范圍,對經培訓后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的,給予培訓補貼。培訓期間,對其中的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和低保對象等困難群體,給予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
4.社會保障政策
(1)16周歲以下(未成年年齡段):參照被征地農民安置補助費標準一次性領取相應生活補助費,不再作為退捕專業漁民參加城鄉基本養老保險。
(2)16周歲以上至60周歲(勞動年齡段):按照宿遷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1倍乘以139籌集退捕專業漁民社會保障資金,建立個人分賬戶,用于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3)60周歲以上(養老年齡段):從水域實行禁捕公告時間次月起,按照宿遷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1倍按月領取養老補助金。退捕前已經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同時享受省人民 *** 規定的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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