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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中級法院管轄范圍
法律分析: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反革命案件、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國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 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高級人民法院 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中級人民法院 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可能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案件;違法所得沒收案件。基層人民法院 除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以外。
法律分析:中級法院管轄的刑事案件范圍:(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立案管轄,又稱職能管轄或部門管轄,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jī)關(guān)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職權(quán)范圍,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jī)關(guān)之間,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圍上的權(quán)限劃分。
第二十一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法律分析:中級人民法院管理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轄區(qū)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的一審。
刑事訴訟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范圍
法律分析:中級人民法院的管轄是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的權(quán)限范圍。根據(jù)中國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中級法院管轄刑事訴訟,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反革命案件,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國人犯罪或者中級法院管轄刑事訴訟我國公民侵犯外國人合法權(quán)利的刑事案件。
一審普通刑事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中級法院管轄刑事訴訟;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負(fù)責(zé)管轄。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轄。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qū)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刑事案件級別管轄如何確定刑事級別管轄,是指各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刑事案件的職權(quán)范圍。基層人民法院《刑事訴訟法》第19條規(guī)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第二十一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方面,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有三類: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案件;外國人犯罪的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什么第一審刑事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 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動案件; 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法律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法律主觀:法律規(guī)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有:案件是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動案件。案件的被告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法律分析:(1)危害國家安全案件。(2)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法律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五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審判權(quán),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檢察權(quán),不受行政機(jī)關(guān)、社會團(tuán)體和個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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