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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去法院起訴,法院會幫我找到人嗎?
- 2、己起訴被告找不到,請問誰負責找被告,是原告,律師還是法院?
- 3、詢問案件進展找誰問
- 4、民事訴訟到哪里起訴
- 5、去法院起訴找誰找哪個部門
- 6、民事糾紛找誰最好解決
我去法院起訴,法院會幫我找到人嗎?
1、法院起訴可以找到人,法院起訴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達,然后缺席判決。法律分析對于雙方當事人的民事糾紛,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人民法院是需要向被告送達傳票,通知當事人出庭的。
2、法院不會幫忙找人,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達傳票,缺席審理判決。
3、在民事案件中,法院沒有義務找當事人,如果不知道被告在什么地方,起訴法院都不會受理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的條件是要有明確的被告人。能不能找到人,并不影響起訴。如果法院受理了該案件,相關的法律文書是要送達被告人的,這需要原告提供被告人的地址,如果找不到人的,那只能進行公告送達。
4、能不能找到人,并不影響起訴。如法院受理了案件,相關法律文書是要送達被告人。要求要提供被告人的地址。如找不到人的,可以進行公告送達。人民檢察院已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的,被告羈押法院能提人;如案件仍在偵查階段或審查是否提起公訴階段,則被告羈押法院一般不能提人。
5、已起訴,被告找不到,當然是當事人自己負責找。法院負責居中裁判,并不是為你原告服務的。不偏不倚。而且起訴規定中本身還有一條,必須有具體明確的被告。法院只負責按原告提供的聯系方式通知,通知不到的后果是原告自己承擔。至于律師,律師是受當事人委托,對外來說,他和原告是一體的。
己起訴被告找不到,請問誰負責找被告,是原告,律師還是法院?
1、已起訴,被告找不到,當然是當事人自己負責找。法院負責居中裁判,并不是為你原告服務的。不偏不倚。而且起訴規定中本身還有一條,必須有具體明確的被告。法院只負責按原告提供的聯系方式通知,通知不到的后果是原告自己承擔。至于律師,律師是受當事人委托,對外來說,他和原告是一體的。
2、提起訴訟需要有明確的被告,并不等于由原告去找被告。法院不予立案的,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立案或受理通知書,如果認為理由不成立或法院不作為情況的,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訴,也可以去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院的立案監督。
3、這類無法找到被告的民間借貸糾紛,從程序流程上法院能夠法院公告,缺席審判。但關鍵是上訴人給予的證明是不是充足,可以做到證明標準,是不是做到“高度蓋然性”的說明規定。讓法院在無法聯系到被上訴人的前提下裁定上訴人申訴成功。
4、去法院起訴可以請律師,也可以不請,有起訴需求的公民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聘請律師。一般來說,向法院起訴只需要滿足法定的起訴條件就可以了,而這里的法定條件包括糾紛案件有明確的被告、有明確的訴訟請求等,但是并沒有規定必須要請律師。
5、非本人不能開列戶籍證明書的),也不一定就是被告人經常居住地的。只有原告自己找到被告人經常居住地的,才能將民事訴訟有關法律文書送達被告人簽收;否則原告只有通過法院立案后,申請受理法院實行“公告送達”,在公告送達(需要60天時間)后,才能由受理法院進行審理程序。
6、但是代理律師有作為普通自然人,找被告人的權利,這是憲法所賦予的。但是如果在簽訂代理協議的情況下,約定了律師不可找被告人的話,那么應當遵循約定。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可以會見當事人嗎 可以會見。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詢問案件進展找誰問
1、法律分析:法院起訴,立案后的進展問題,第一,你可以打12368法院的咨詢電話詢問。第二,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找立案庭的人詢問。第三,可以從訴訟費收據上看到案件屬于哪個庭審理,直接與哪個庭的庭長聯系。
2、當撥打12368時,根據語音提示可以選擇相應的服務類別。如有法律咨詢需求,可以直接選擇相應的法律咨詢通道,與工作人員進行對話。若需查詢案件,可按照提示輸入案件相關信息,即可獲取案件進展信息。重要性 12368熱線的設立,不僅方便了民眾獲取法律服務,也提高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3、法律主觀:剛 立案 的,想查分到哪個法官手里和案號,可以到立案庭的自助查詢機上去查,一般的法院都會有,沒有的話,就去問立案的法官。
4、法律分析:公安機關派出所立案之后,當事人可以了解案件的進展情況,可以當面去咨詢,也可以電話咨詢。如果對案件情況有異議的,還可以提出書面的異議,需要法律監督的,還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法律監督。
5、法律分析:可以直接到案發地轄區派出所或者公安局詢問,也可以通過互聯網、手機短信、微信等方法,最便捷的辦法就是打110。只要有身份證就可以,不用任何證件,到派出所你就直接跟值班民警說你詢問案情就可以了,剩下的事情警察會指引你做。
民事訴訟到哪里起訴
1、原告所在地起訴 在某些情況下,原告可以選擇在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主要適用于那些與原告所在地有密切關聯的案件,例如合同糾紛、侵權糾紛等。原告所在地起訴的優勢在于便于原告提供證據和參與庭審,同時也有利于法院對案件進行實地調查和取證。
2、法律分析:對一般的民事案件,應該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應向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是數個,而且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又不在同一區域內,可向其中的任何一個區域的法院起訴。
3、根據中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可以選擇在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案件有實際聯系的地點提起訴訟。如果雙方當事人是公民,還可以選擇在原告住所地、原告經常居住地、被告住所地、被告經常居住地、侵權行為地等地點提起訴訟。
4、民事訴訟到被告住所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記起訴。
5、法律分析:如果是一般的民事糾紛,不可以異地起訴,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是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根據書面協議選擇異地人民法院起訴,其他情況不可以;如果選擇異地起訴的那個法院認為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會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
6、法院是審判機關,民事訴訟只能到法院起訴。如果對法院的生效判決不服,且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可到檢察院依法申請其抗訴。要在規定時間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是在收到法院的判決書10日內,第一審的裁定,提出上訴的期限為5日。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是訴訟的基本類型之一。
去法院起訴找誰找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去被告住所地法院的立案受理中心或訴訟服務中心投訴;如果被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應向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則應向該單位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是數個,可向任何一個被告所在區域的法院起訴。
如果您需要對法院的某些行為提出投訴,應當向上級法院或者檢察機關尋求幫助。 如果在審判過程中,法官存在違法裁判或者徇私枉法的行為,當事人可以向同級檢察院進行反映。 若在申請執行后,法院未能及時執行,當事人可以向該院院長進行反映,并要求加快執行速度。
法律分析:起訴書應交到法院的立案庭。對于因民事糾紛而需向法院起訴的,應該由當事人或代理人持訴狀和相關訴訟材料到對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的立案庭進行立案,有的法院專門設有立案受理中心或訴訟服務中心,由立案庭負責處理有關立案的事項,對起訴是否符合立案要求進行審查。
法律主觀:法院的投訴找上級法院或者是檢察機關。若是在審判時法官違法裁判,甚至徇私枉法,當事人可以向同級檢察院反映;如果申請執行后,法院遲遲不予執行,可以向該院院長反映,要求盡快執行。
上級法院或檢察機關,違紀問題,向紀檢監察部門反映。違法問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比如,如果是起訴不受理,可以憑裁定向上級法院上訴;如果在審判時法官違法裁判,甚至徇私枉法,可以向同級檢察院反映;如果申請執行,法院遲遲不予執行,可以向該院院長反映,要求盡快執行。
起訴去人民法院辦理。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起訴要到人民法院辦理。
民事糾紛找誰最好解決
可以先找街道辦事處解決。如果街道辦事處沒能調解好民事訴訟到法院找誰,可以找當地派出所解決,派出所解決也解決不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分析民事訴訟到法院找誰:民事糾紛找法院最好解決。可以先找街道辦事處解決。如果街道辦事處沒能調解好,可以找當地派出所解決,派出所解決也解決不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民事糾紛可以找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進行解決。
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尋求幫助,由公安機關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按照實際情況進行判決。
民事糾紛找法院最好解決。可以先找街道辦事處解決。如果街道辦事處沒能調解好,可以找當地派出所解決,派出所解決也解決不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到轄區居委會、村委會申請調解民事訴訟到法院找誰;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事訴訟到法院找誰;到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分析:在我國,解決民事糾紛的最快速方式是雙方直接協商。如果協商未果,當事人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尋求調解幫助。若調解仍無法解決問題,最終途徑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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