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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權受到侵害時如何 ***
首要是提升 *** 意識,明確姓名權受法律保護,包括決定、使用及依規(guī)變更名字的權利;其次,注重收集證據(jù),如遭侵害,及時公開侵權事件相關書面文檔、聊天記錄、音視頻等;最后,若侵權行為無法協(xié)商解決,應依法尋求司法程序援助,以法律維護權益。在此過程中,慎防個人隱私泄露,以免被他人濫用姓名權。
根據(jù)最高法院關于確定民事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司法解釋,姓名權受到侵害的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數(shù)額可以根據(jù)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害的具體情節(jié)、后果、獲利情況等因素確定?!睹穹ㄍ▌t》第99條也規(guī)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guī)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侵犯姓名權的責任通常以民事責任形式呈現(xiàn)。當個人姓名權受到侵害時,其有權要求侵害方停止侵害行為,恢復其名譽,消除不良影響,并進行公開道歉。法律依據(jù)為《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明確規(guī)定了人格權受到侵害時的民事責任請求權。
第一,如果他人未經(jīng)姓名權使用人的同意,擅自使用、改變和決定時,一定要收集相關的證據(jù),然后向法院訴訟,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此外,如果侵害人的行為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規(guī)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 *** 等權利。
侵犯姓名權怎么處理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侵犯姓名權的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和賠禮道歉。停止侵害意味著侵權人必須立即停止侵害姓名權的行為;賠償損失是指侵權人需要賠償受害人因姓名權被侵犯而遭受的經(jīng)濟損失;賠禮道歉則是侵權人需向受害人公開道歉,以消除其負面影響。
侵犯姓名權的責任通常以民事責任形式呈現(xiàn)。當個人姓名權受到侵害時,其有權要求侵害方停止侵害行為,恢復其名譽,消除不良影響,并進行公開道歉。法律依據(jù)為《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明確規(guī)定了人格權受到侵害時的民事責任請求權。
姓名權被侵犯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痉梢罁?jù)】根據(jù)《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chǎn);(五)恢復原狀;(六)賠償損失;(七)賠禮道歉;(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法律分析: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侵犯姓名權的表現(xiàn)方式有: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jīng)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shù)睦?。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
法律分析:如果對他人的姓名權進行了侵犯的話,一般承擔的責任是民事責任,此時就談不上對侵權人進行處罰。換言之,侵犯他人姓名權的,是不會受到處罰的,但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趙c姓名權案的主要內(nèi)容
這個名字寄托著他的希望,希望兒子能夠到西方國家留學并學有所成,同時又不能忘掉自己是中國人。此外,“C”開頭的單詞最多,寓意人丁興旺。趙志榮就以兒子“趙C”的姓名去進行戶籍登記。2005年,兒子考上大學了,他樂不可支,又用“趙C”為兒子申請第一代身份證。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卻明確規(guī)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guī)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睘榱撕葱l(wèi)自己的姓名權,趙C在二○○八年一月八日,到法院起訴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
“姓名權第一案”趙C案在中國法律界引起廣泛關注。趙C,1986年出生于江西鷹潭,其名中的C字在2006年引發(fā)爭議,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區(qū)分局告知趙C,其名字中不能有C字,需改名。趙C對此表示反對,并于2007年向鷹潭市公安局提出申請,請求繼續(xù)使用“趙C”一名。然而,申請被拒絕。
戶籍民警拿起這張第一代身份證,歪著頭又看了一眼:姓名 趙C性別 男民族 漢出生 1986年7月18日住址 江西省鷹潭市月湖區(qū)北極閣40號2005年6月16日簽發(fā)有效期限10年戶籍民警用手指摸了摸身份證,仔細辨認了上面的鷹潭市月湖分局印鑒,身份證是真的,但這名字鮮見,不是規(guī)范的漢字,而是英文字母。
趙C指出,自己的檔案和關系都與“趙C”緊密相連,改名會帶來諸多不便。他還認為,公安部門在出生時已為他辦理了“趙C”的戶口和一代身份證,強行要求改名似乎侵犯了他的姓名決定權。月湖公安分局解釋這是公安部文件的規(guī)定,且他發(fā)現(xiàn)有報道稱,《姓名登記條例》草案禁止使用繁體字、異體字等特殊字符。
為了捍衛(wèi)自己的姓名權,2008年1月趙C將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告上法庭。2008年6月6日,鷹潭市月湖區(qū)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趙C勝訴。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區(qū)分局于2008年6月提出上訴。
列舉5個侵犯他人姓名權的案例。
江某刑事訴訟姓名權保護的假冒行為后被張某發(fā)現(xiàn)刑事訴訟姓名權保護,張某認為江某的假冒行為侵犯刑事訴訟姓名權保護了自己的姓名權,并因此承受刑事訴訟姓名權保護了強大的社會壓力和精神打擊,于是要求江某賠償損失5000元并賠禮道歉。案例三 原告A系某公司的股東、董事,在A未參加董事會的情形下,B董事直接在董事會決議等文件上偽造A的簽名,致使A變成了公司的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徐大雯與宋祖德、劉信達侵害名譽權民事糾紛案 基本案情刑事訴訟姓名權保護:2008年,宋祖德和劉信達在博客上發(fā)布關于著名導演謝晉的誹謗文章,稱其因性猝死而亡、與劉xx在海外育有一個重度腦癱的私生子等內(nèi)容。謝晉的遺孀徐大雯以宋、劉二人侵害謝晉名譽權為由起訴。
案例一:徐大雯與宋祖德、劉信達侵害名譽權民事糾紛案 (一)基本案情 2008年10月18日凌晨1時許,著名導演謝晉因心源性猝死,逝世于酒店客房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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