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垡頭拆遷能否選擇自住房?,以及垡頭村拆遷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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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分的房子賣了能再申請自住商品房嗎
原來在村里的房子, 已經賣掉了 ,戶口在農村沒有遷走 ,只要人不在村里了 ,是不可以再申請建房的 ,只能在村里 在買房 。
不可以再次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已參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產權不一樣,安置房的 土地使用權 不一定完全,但商品房有完全的房屋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得看安置房是否是商品房,房屋的性質不會由于買賣而改變,也就是說給你提供的安置房不是商品房買賣后仍然不是商品房。
你以前在農村里面的房子已經賣掉了,就相當于已經賣掉了你的宅基地。至于想重新申請建房,你需要向當地的村民小組或者村集體提出申請,等村集體集體討論過后,再向鄉鎮人民 *** 提起申請才有機會。
家里準備拆遷是自建房好還是分統建房好?
1、時間和精力:如果自己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并且對建房過程有充分的了解,那么拿地皮自己建房可能更有吸引力。但如果時間和精力有限,或者對建房過程不是很熟悉,那么選擇商品房可能更為方便。
2、分戶的好處與壞處 關于戶口分戶有什么壞處和好處,首先是分戶的好處:分戶之后,能夠擁有2塊宅基地這便是有利之處。對于分戶的壞處,其實也談不上是壞處,只是有些不利之處。其一,土地問題很難解決。
3、還是統建房好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可見,農村村民買賣、出租房屋并無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只是出賣后不能再申請宅基地而已。
社區統計是否自購自住房是要拆遷嗎
1、居委會打電話來調查私房是否有房產證、地契、建設許可證,并不一定意味著要拆遷該區域。居委會可能會進行這樣的調查,以確保該區域的房屋建設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相關的規定和標準。
2、法律分析:有可能,一般只是提前登記,具體還是以紅頭文件為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3、有可能。如果有人來測量房子和拍照,基本屬于要拆遷的前部工作,如果是這樣就要準備拆遷的打算。所謂動遷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的拆遷。
4、并不是要拆遷。如果房子要拆遷是不需要收房產證照片或者其他證件,只需要自己去登記就可以了,需要拿戶口本簽合同,交錢等。社區詢問房產證照片,也要注意是不是真實的,也有可能是騙子,電話打完線下去詢問社區是否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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