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難免會遇到一些輕微的意外傷害,例如被碰撞、摔倒等等。如果這些傷害并不嚴重,我們往往會選擇私下解決,但如果對方不承認自己的過錯或者故意拒絕賠償,那么我們就需要通過訴訟來維護我們的權益。但是,輕傷訴訟也有其時效性問題,下面我們就來詳細了解一下。
一、輕傷的定義
輕傷是指因他人過錯而導致的身體損傷,但不會影響到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例如,皮膚擦傷、扭傷、挫傷等。
二、輕傷訴訟時效
輕傷的訴訟時效為2年,即自知道受傷之日起2年內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超過2年,被害人將無法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三、時效的計算方式
輕傷的訴訟時效計算方式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侵權行為之日起兩年內提起訴訟”。也就是說,如果被害人在受傷后立即就知道了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那么2年的時效就是從受傷之日開始計算;如果被害人在受傷后一段時間才發現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那么2年的時效就是從發現之日開始計算。
四、時效中斷和時效中止
如果被害人在2年期限內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由于一些原因導致訴訟暫停,那么這個時效期限將被中斷。如果訴訟暫停的原因被消除,訴訟又繼續進行,那么中斷的時間將被計入訴訟時效中。
如果被害人在2年期限內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由于被告的原因導致訴訟無法繼續,那么這個時效期限將被中止。如果被告的原因被消除,訴訟又能夠繼續進行,那么中止的時間不會計入訴訟時效中。
總之,在遇到輕微的意外傷害時,如果對方不承認過錯或者拒絕賠償,我們可以通過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要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否則可能會失去 *** 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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