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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訴訟中的證明責任?
刑事訴訟中刑事訴訟證據和證明的證明責任就是對于被告是否有罪以及犯罪情節(jié)輕重,應由誰提出證據并加以證實的責任。【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2條規(guī)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jié)輕重的各種證據。
在刑事訴訟證據和證明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證明責任的首要主體是檢察院,檢察院需要向法庭遞交相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證據。如果是在自訴案件當中就是自訴人作為證明責任的承擔者。
法律分析:我國刑事訴訟證明責任的分擔如下:(1)人民檢察院負有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責任刑事訴訟證據和證明;(2)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應當對其控訴承擔證明責任刑事訴訟證據和證明;(3)在例外情況下,被告人應當承擔提出證據的責任。
刑事訴訟三個證明標準
1、法律客觀: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證明標準是什么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證明標準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2、法律分析:我國刑事證明標準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據以定案的證據均已查證屬實。案件事實均有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對案件事實的證明結論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
3、法律分析: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證明標準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對此可以作以下理解:(1)據以定罪的證據均亦查證屬實;(2)案件事實均有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3)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4)對案件事實的證明結論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4、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證明標準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對此可以作以下理解:(1)據以定罪的證據均亦查證屬實;(2)案件事實均有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3)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4)對案件事實的證明結論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刑事案件的證據有什么條件
1、一般情況下刑事案件證據: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是證明(案件)事實的依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2、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等。刑事案件中當事人要提供相關的證據來證明自己是否存在犯罪事實,法院也是根據相關的證據作為參考,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判決。
3、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
4、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5、法律分析表明,案件證據確實、充分的條件包括:每一項認定的事實都必須有證據支持,所有證據都必須經過法定程序驗證為真實,且對案件事實的認定應排除所有合理懷疑。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條,公安機關向檢察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必須確保犯罪事實清楚,并且證據確實、充分。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對于任何案件的判決,都必須重視證據和調查研究,不能僅憑口供定罪。只有被告人的供述而沒有其他證據,不能定罪和處以刑罰;如果沒有被告人的供述,但證據確實充分,可以定罪和處以刑罰。
刑事訴訟法證明的標準是怎么規(guī)定的?
1、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證明標準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對此可以作以下理解:(1)據以定罪的證據均亦查證屬實;(2)案件事實均有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3)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4)對案件事實的證明結論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2、法律客觀: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證明標準是什么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證明標準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3、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證明標準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4、《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5、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證明責任是怎樣的我國刑事訴訟證明責任的分擔如下:(1)人民檢察院負有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責任;(2)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應當對其控訴承擔證明責任;(3)在例外情況下,被告人應當承擔提出證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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