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分享農業配套用房拆遷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點,和農業用地管理用房面積多大?的問題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話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決您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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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管理用房面積多大?
農業用地種植類管理用房,每個棚配套20平方米。
養殖類管理用房,10畝以下配套60平方米;標準化養殖項目,管理用房面積按項目占地面積的20%配套。
農業生產管理用房的標準?
附屬設施用地規模不得超過標準,其中進行工廠化作物栽培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5%以內,但最多不超過10畝;規模化畜禽養殖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7%以內(其中,規模化養牛、養羊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比例控制在10%以內),但最多不超過15畝;水產養殖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7%以內,但最多不超過10畝。
農業設施用地的八條標準?
隨著中國農業現代化發展,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農業設施不斷增加,農業生產效益得到提高。為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促進設施農業健康有序發展,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防止以發展設施農業為名,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擴大建設用地規模,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界定設施農用地范圍
依據《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21010-2007),設施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經營性養殖的畜禽舍、工廠化作物栽培或水產養殖的生產設施用地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用地,農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曬場等農業設施用地。根據設施農用地特點,從有利于規范管理出發,設施農用地具體分為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
(一)生產設施用地是指在農業項目區域內,直接用于農產品生產的設施用地。包括:
1.工廠化作物栽培中有鋼架結構的玻璃或PC板連棟溫室用地等;
2.規模化養殖中畜禽舍(含場區內通道)、畜禽有機物處置等生產設施及綠化隔離帶用地;
3.水產養殖池塘、工廠化養殖、進排水渠道等水產養殖的生產設施用地;
4.育種育苗場所、簡易的生產看護房用地等。
(二)附屬設施用地是指農業項目區域內,直接輔助農產品生產的設施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設施農業生產中必需配套的檢驗檢疫監測、動植物疫病蟲害防控、辦公生活等設施用地;
2.倉庫用地:指存放農產品、農資、飼料、農機農具和農產品分揀包裝等必要的場所用地;
3.硬化晾曬場、生物質肥料生產場地、符合“農村道路”規定的道路等用地。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和農業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按照上述規定的原則,對生產設施和附屬設施用地做出進一步規定。
農用地管理用房的規定?
管護房屬于設施農用地的生產設施。
設施農業屬于農業內部結構調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實占補平衡。
各類設施農業用地規模由各省(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根據生產規模和建設標準合理確定。其中,看護房執行“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整改標準
農業附屬設施用房可建設內容?
附屬設施建設一般有倉儲建筑,生活管理房建設,或晾曬場地建筑。因為用于農業生產資料的存放,需要一定的倉儲面積,用于存放糧食,種子,化肥,農機具等等。
作為生產者,需要生活吃飯,住宿因此,需要建筑一定面積的管理房配套服務。
作為糧食生產,需要經過一定的晾曬,脫干水分,才能收藏,因此必須建筑一定的曬場,這些都是農附屬設施建設內容。
農業配套用房拆遷補償標準和農業用地管理用房面積多大?的問題分享結束啦,以上的文章解決了您的問題嗎?歡迎您下次再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