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房屋拆遷補償是否涉稅補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房屋拆遷補償款要交稅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拆遷補償房是否繳稅
- 2、房屋拆遷補償費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 3、企業收到的拆遷補償款涉及交稅嗎?都交哪些稅呢?
- 4、是否征地補償款要交個稅
- 5、公司拆遷,拆遷補償款要交稅嗎 *** 拆遷補償稅收相關
拆遷補償房是否繳稅
一、因城市改造需要而被拆遷的房屋,對被拆遷戶取得的拆遷補償收入不征收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此外,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二、對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征收契稅。
三、根據 稅發【2010】32號《關于契稅政策執行中若干問題的通知》
1、被拆遷房屋的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取得貨幣補償,重新購置一處房屋的(即貨幣補償安置),購房成交價款中未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份免征契稅;超出拆遷補償款部份,應按適應稅率征稅。
2、被拆遷房屋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重新承受還建房屋(即房屋產權調換安置),不補繳產權調換差價款的,免征契稅;應補繳產權調換差價的,對補繳款部份,按適用稅率征收稅。
擴展資料:
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并公布。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筑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
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異地安置:是指由于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盡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附:目前我國各大城市在拆遷補償上都有設定人均最低面積,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積為22㎡,所以拆遷安置。
結合型補償
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由于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屋拆遷補償
[img]房屋拆遷補償費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不需要繳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稅:(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產。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稅:(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
企業收到的拆遷補償款涉及交稅嗎?都交哪些稅呢?
分兩種情況:
如果公司地處農村,那么,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取得補償款不屬于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
如果地處城鎮,需對照以下文件辦理: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證個人所得稅。
對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征收契稅。
稅收包括:
一、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稅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 *** 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
無論支付征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 *** 財政資金,該行為均屬于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規定,不征收營業稅。
二、土地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看看土地征用補償辦法。或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所稱:因“城市實施規劃”而搬遷,是指因舊城改造或因企業污染、擾民(指生產過量廢氣、廢水、廢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學會征用土地補償費包括。
而由 *** 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已審批通過的城市規劃確定進行搬遷的情況;因"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是指因實施國務院、省級人民 *** 、國務院有關部委批準的建設項目而進行搬遷的情況。
三、企業所得稅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對因 *** 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等政策性原因。
企業需要整體搬遷(包括部分搬遷或部分拆除)或處置相關資產而按規定標準從 *** 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或處置相關資產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過市場(招標、拍賣、掛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應按以下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1、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后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
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準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2、企業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入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后的余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3、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并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4、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
擴展資料:
企業拆遷補償款賬務處理:
對企業搬遷補償款會計處理的規范,主要涉及《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財會[2009]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 *** 補助》等。
一、因公共利益搬遷而收到的從財政預算直接撥付的搬遷補償款。?企業應于收到補償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專項應付款”科目。然后區別以下情況分別進行處理:
1、屬于補償搬遷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性支出和停工損失的,應從“專項應付款”科目轉入“遞延收益”科目,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并作為與收益相關的 *** 補助計入營業外收入,即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2、屬于補償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搬遷損失的,應從“專項應付款”科目轉入“遞延收益”科目。在固定資產清理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在無形資產轉銷計入營業外支出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3、屬于補償搬遷后新建資產(主要為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的,應從“專項應付款”科目轉入“遞延收益”科目,并作為與資產相關的 *** 補助,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分期計入當期損益,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4、企業取得的搬遷補償款扣除轉入遞延收益后的結余,應當轉入資本公積中的其他資本公積明細科目,由全體股東共同享有,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二、因非公共利益搬遷而收到 *** 撥給的搬遷補償款(包括因公共利益搬遷而收到的非財政預算直接撥付的搬遷補償款)。
企業應于收到補償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拆遷補償
是否征地補償款要交個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42號)第五條規定,個人取得的 拆遷補償 款及因 拆遷 重新購置安置住房,可按有關規定享受 個人所得稅 和 契稅 減免。 但對于被拆遷房屋所占用的 土地使用權 的補償卻沒有做出規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 法規 定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征個人所得稅。 相關 法律知識 : 《國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十七條 作出 房屋征收 決定的市、縣級人民 *** 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 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 *** 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 *** 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二十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 *** 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 *** 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綜上所述, 征地補償 款要交 個稅 是一種錯誤的認知,國家對于這種公民受到損失之后得到的 *** 發放的征地補償款是給予了不用征稅的待遇,因為公民已經因為 *** 的 征地 行為遭受了損失再加上繳納個稅的話就再次使其經濟上得到侵害。
公司拆遷,拆遷補償款要交稅嗎 *** 拆遷補償稅收相關
*** 拆遷補償稅收
財政部為規范企業因城鎮規劃、庫區建設等公共利益需要搬遷而收到 *** 給予的相應補償款的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發出通知規定,企業收到 *** 撥給的搬遷補償款,應作為專項應付款核算;搬遷補償款存款利息一并轉增專項應付款。因搬遷出售、報廢或毀損的固定資產,作為固定資產清理業務核算,其凈損失核銷專項應付款。用于安置職工的費用支出則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搬遷結束后,專項應付款如有余額,作調增資本公積金處理,由此增加的資本公積金由全體股東共享;專項應付款如有不足,則應確認為當期損失。因此搬遷補償款能否產生利潤的關鍵在于有關搬遷補償款項是否為 *** 撥給,這將從根本上決定相關交易的性質。對于拆遷補償金相關的涉稅事項主要規定有:
一、營業稅
被拆遷單位和個人因拆遷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遷補償費及其他補助費或補償安置的房屋,除下列兩種情況外,均應征收營業稅。
1、被拆遷單位和個人取得 *** 財政部門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遷補償費及其他補助費,暫免征收營業稅。
2、被拆遷個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遷,所取得的補償費或拆遷過程中發生的房屋等面積產權調換,暫免征收營業稅。
由于目前尚無搬遷補償費營業稅稅務處理的統一政策,可建議企業在遇到此類業務時多與主管稅務機關及其專管員溝通,并根據溝通結果確定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二、土地增值稅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8條規定,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1條進一步規定: 此處所稱的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是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 *** 批準征用的房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1條規定,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須向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免稅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
由上述規定可知,企業從 *** 收到的搬遷補償款項,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免征土地增值稅的,但是此類情況下的免征應以原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的批文為準。在實際工作中,我們需要關注是否已獲得稅務機關的免稅批文。如果尚未收到批文,則應視同房地產出售或轉讓,計提應交土地增值稅。
關于房屋拆遷補償是否涉稅補和房屋拆遷補償款要交稅嗎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