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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不自行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會如何處理?
- 2、交通事故人死了,同等責任,死者家屬一直拖著,不肯解決怎么辦
- 3、交通事故死者家屬來鬧怎么辦
- 4、汽車堵門出了交通事故誰負責
- 5、交通事故后傷者家屬來家里鬧該怎么辦?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不自行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會如何處理?
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妨礙交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拖移其車輛至不妨礙交通地點;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并對駕駛人的其他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img]交通事故人死了,同等責任,死者家屬一直拖著,不肯解決怎么辦
交通事故中,如果發生了人員死亡的,則需要先行認定責任,對于負同等責任的雙方,則根據各自的損失來互相賠償。如果雙方都有保險,那么先在交強險中賠付,而后再在第三者責任險中賠付。如果不足的部分,由責任人賠付。
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如果機動車發生了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賠付的基本順序是,如果機動車造成損害,且屬于該機動車責任的,先由交強險范圍內賠償,不足的部分,會根據購買的商業保險,由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購買商業保險的,由責任人賠償。如果死亡一方沒有保險,但另一方有人傷或財產損失的,則需要由死者的近親屬負責,由配偶的在夫妻共同財產范圍內賠付,如果死者的父母需要繼承的,也在繼承的范圍內賠付。如果死者家屬不想解決,那么就需要判斷是否需要起訴,向法院請求主張相應的賠償并賠付相應的應該承擔的責任賠償金額。建議可以請交警部門出面協調,如果協調不了,再起訴主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死者家屬來鬧怎么辦
1、這似乎不是法律問題;
2、換位思考,首先態度要誠懇,要真誠;
3、估計道歉還解決不了關鍵問題,往往體現在賠償金額上;
4、賠償達到死者家屬的要求,才有可能得到諒解;
5、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則該諒解書可以減輕處罰。
汽車堵門出了交通事故誰負責
你把駕照借人,本來就違規,出事了你得付連帶責任......因為派出所只認牌照上的名字....
交通事故后傷者家屬來家里鬧該怎么辦?
可以報警處理;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方家屬情緒比較激動也是正常的,能理解最好。作為肇事方在責任范圍內,應當及時支付相應的賠償款,特別是急救所需的費用。從法律上講,作為肇事方在事故責任認定之前,可以拒絕支付賠償款,即使公安的事故認定書下達了,對認定書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換句話說,在權利義務還沒有明確之前,法律上是可以拒絕賠償的。
最高法《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第二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人民法院應依法審查并確認其相應的證明力,但有相反證據推翻的除外。
二、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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