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行政處罰案件的立案是行政機關對案件進行初步核實、確認的必要程序,是行政處罰程序的步,也是重要的一步。因此,行政機關應該優先進行立案工作,以確保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行政處罰案件的筆錄是行政機關對案件相關事實進行記錄和證據收集的過程。筆錄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確定事實和證據,為后續的調查取證和裁量提供依據。因此,在立案之后,行政機關應該盡快進行筆錄工作,以便及時掌握案件相關事實和證據,為后續的行政處罰決定提供依據。
當然,也有一些特殊情況下,行政機關可能需要在立案之前進行筆錄工作。比如,對于一些緊急情況下的行政處罰案件,行政機關可能需要立即進行筆錄,以便及時掌握相關情況,保護公共利益和社會安全。
總之,行政處罰案件先立案還是先做筆錄,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但一般情況下,應先立案后做筆錄,以保證行政處罰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