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食品安全的關注度也越來越高。為加強食品監管,保障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2016年新版《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新版《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生產、流通、銷售等各個環節都做出了更加嚴格的規定。新版《食品安全法》也對食品違法違規行為做出了更加嚴厲的處罰標準。
一、生產企業
對于生產企業,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非食品原料等生產食品的,將會面臨200萬元的罰款。將會吊銷生產許可證。
二、流通企業
對于流通企業,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過期食品、變質食品等,將會面臨100萬元的罰款。將會吊銷經營許可證。
對于個人,倒賣、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或者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將會面臨50萬元的罰款。將會追究刑事責任。
除了以上三個方面,新版《食品安全法》還規定,對于違法廣告、虛假宣傳等行為,也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還將會面臨企業甚個人的名譽損失等后果。
總之,新版《食品安全法》的實施,將會對食品行業產生深遠的影響,也將會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而對于那些違法違規的企業和個人,將會面臨更加嚴厲的處罰。因此,我們消費者也要更加謹慎地選擇食品,保護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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