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分享集體訴訟家長補償標準最新的一些知識點,和家長委員會的職責到底是什么的問題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話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決您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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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集體有償補課,算違法么
今天陪孩子做了張數學卷子,很簡單的都不會,我就急了:“暑假里不是提前反復給你講了?有理數的加減乘除都給你講完并出了好多題訓練過了,現在簡單的變符號你都不會了?”他也有理:“都一個多月了,我還能不忘?”唉,所以,補還是不補,現在感覺作用真是區別不大。
集體戶口,對孩子上學有影響嗎
集體戶口對孩子以后上學是有很大影響的,集體戶口是指暫時還不具備單獨立戶條件,或者暫時還沒有辦理單獨立戶手續的居民,其戶籍關系掛靠在某一個集體戶頭上的居民戶口。
父母一方是集體戶孩子不能落集體戶,孩子不享受該地區的義務教育。也就是說,如果父母雙方中的一方為集體戶,孩子是不能夠在公辦小學正常入學的。
如果父母雙方均為集體戶口,孩子可以跟隨父母落集體戶口,理論上孩子可以有上公辦小學的資格。但公辦小學入學依然是擁有個人戶口孩子根據學區劃分優先入學,其余類型戶口學生再入學或由區教育局進行分配。所以集體戶口的孩子不一定能進入學區內的公辦小學。
目前官方入學政策有兩種:一是按照戶籍所在地學區劃分入學(一般為公辦學校入學方式)、二是學位房入學(一般也要求孩子落戶到房子,一房一孩),按照義務教育階段,保證每一個孩子都有學上,那么落戶后孩子至少是有一所公辦學校學位的。
學生家長給紅包收還是不收呢
謝謝邀請。收與不收無關重要。重要的是師德。這里收紅包有兩種情況,教師品德高尚,并且專誠教導學生,使學生努力進步,有一定的成績,超出家長意想之外,老師有一定付出,家長表示以禮相待,給個紅包,也不是行賄之道,老師拒絕不下,收下也無可厚非;但另一種情況,老師以教學生為酬勞,私自要紅包,違背學生家長意志,這就有失師德之嫌。是最不可取的行為。老師本以教書育人,師之楷模,如做出與師不相符的事,當然不受歡迎。本人認為,送紅包和收紅包都要三思而后行。別把本是一件好事,弄成了燙手山芋,那就得不償失了。
家長委員會的職責到底是什么
家長委員會,不是法定的組織,也沒有法律約束機制,談不上有什么職責。
家長委員會,可有,可無。誰會去關心職責,給你權力呢?
學校為了教育教學的透明度,搞好社會關系,從有利于教育孩子,組織一個家長委員會。
家長委員會,選出的負責人,負責把家長對學校的要求,建議,轉達給學校。也負責把學校的某些要求,轉達給其他家長,理解學校的意圖。
學校的教育教學,不受家長委員會的制約的!一般情況是掛一個虛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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