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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的情況下開車撞人出了事故怎么辦
《道交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 發生交通事故 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不知傷者傷情如何,如果人身有受傷,應當向交警申請做傷情鑒定,因為根據《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釋》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后、吸食 *** 后 駕駛機動車 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如果經傷情鑒定構成重傷的,此案涉嫌 構成交通肇事罪 。另外,此案屬工傷事故,應去做工傷認定,因肇事方負事故全責,不出問題會認定工傷。但有個問題,去做工傷認定時,認定機構會要求你出示 事故認定書 ,一是確認事情經過,二是看責任劃分。所以,你應找交警要事故認定書,但有可能交警會告訴你說,人還沒找到,事故認定書無法出。根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 的,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拿上事故認定書,去申請認定工傷。認定過工傷以后,你可以申請做 傷殘等級鑒定 ,然后再根據傷殘級別主張用人單位賠償。之所以是向用人單位賠償,是因為《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如果用人單位 沒有買工傷保險 的話,那么將由用人單位負責任各項賠償。
出現交通事故怎么辦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車輛出現 交通事故 查封怎么辦”的解答如下: 出現交通事故怎么辦?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立即打“122”電話報警,聽候處理。出現下列情形的交通事故必須馬上報警: (一) 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二) 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 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 管制 的 *** 或者 *** 品的; (四) 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五) 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 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除此以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情況下,無論雙方對事故的事實及成因是否有爭議都必須報警;在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沒有人身傷亡的情況下,如果雙方對事故的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仍然應當報警。
[img]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理方法
一般發生交通事故,首先應該根據情況撥打電話,要是有人員受傷,首先應該撥打120,要是現場沒有人員受傷,應機會撥打122報案,及時記錄現場的狀況,以便在后面保險報案和商議處理提供充足的證據。盡快記好現場狀況后,盡快撤離交通現場,恢復交通,對于不愿離開妨礙交通者,交警有權給予強制撤離,對于當事人妨礙交通的車輛,交警都會及時將車輛移動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在撤離到安全地點以后,交警會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以及當事人和證人陳述來判定,主要的責任方,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由當事人簽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辦?
發生交通事故時應該做好以下幾點:
1、發生交通事故時立刻停車報警;
2、出現人員受傷應撥打急救電話;
3、保護好事故現場;
4、交警到達事故現場后協助調查取證。
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辦
一、 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辦 1、立即停車。停車后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如夜間還需開示寬燈、尾燈。在高速公路上還需在車后按規定設置危險 警告 標志。 2、及時報案。當時人應及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打電話( 交通事故 報警電話:122或110)或委托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民警報案。同時也可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救(醫療急救求助電話:120或110)。如現場發生火災,還應向消防部門報告(火災求救電話:119或110)。 3、保護現場。保護現場的原始狀態,包括其中的車輛、人員、牲畜、和遺留的痕跡、散落物不能隨意挪動位置。為搶救傷者,應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標記,不得故意破壞、偽造現場。當事人在警察到來之前,可用繩索等設置警戒線,保護好現場。 4、搶救傷者或財物。當確認受傷者的傷情后,能采取緊急搶救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搶救,設法送附近醫院搶救治療。除未受傷或雖有輕傷本人拒絕去醫院診斷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院派救護車前來搶救。對于現場物品或被害人的錢財應妥善保管,防止被盜被搶。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當事人首先應關掉車輛的引擎,消除火警隱患。現場禁止吸煙。如是載有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事故,除將此情況報警方及消防人員外,還要做好防范措施。 6、協助現場調查取證。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陳述事發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的真實情況,應積極配合協助警察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并聽候處理。 7、48小時之內向保險公司報案。 二、發生交通事故如何報警 公民在遇有交通事故時,請不要驚慌。要用手機或到臨近的地方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是免費的,如果您的手機不是在發生交通事故所在地辦理的業務,拔打時要加當地的區號即可。 (1)及時報警。 (2)地點講清。 (3)說明險情。應簡要報告事故原因與人員、車輛傷損情況。 (4)留下姓名。 (5)保護現場。交通事故發生后,肇事者及周圍群眾應盡可能保護現場原貌,以利于事故處理時民警收集物證,判斷事故性質;同時注意盡可能不妨礙交通秩序。因妨礙交通不得不變動現場的,先標明事故現場位置,或用手機、相機拍下事故現場位置,再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6)警示標志。發生交通事故,應在車輛周圍放置警示標志,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7)記下車牌。若肇事車輛逃逸,應記下該車的車牌號、車型、顏色等主要特征。 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立即打“122”電話報警,聽候處理。出現下列情形的交通事故必須馬上報警: (一) 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二) 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 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 管制 的 *** 或者 *** 品的; (四) 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五) 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 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除此以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情況下,無論雙方對事故的事實及成因是否有爭議都必須報警;在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沒有人身傷亡的情況下,如果雙方對事故的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仍然應當報警。希望以上的信息對你在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辦有幫助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自己沒有發現
交通事故發生后,無故離開現場都算逃逸行為。
一、如何認定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標準,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等 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二、6種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門還對哪些行為不構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規定: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所以我們認為對方司機存在肇事逃逸的行為。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司機因可能被恐嚇或者可能被挨打的可能離開的就可能夠不成肇事逃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 *** 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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