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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刑事訴訟構造是什么主義
1、法律分析:我國的刑事訴訟構造是以職權主義為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條 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2、我國的刑事訴訟是混合了當事人主義與職權主義,吸收英美當事人主義對抗性,沿著控辯式庭審改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條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3、【答案】:C我國1979年刑事訴訟法帶有強烈的職權主義色彩,1996年刑事訴訟法吸收了很多當事入主義的內容,所以本題選C。
4、當事人主義訴訟形式;混合式訴訟形式。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其中,刑事訴訟是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偵查機關在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訴訟活動。
5、我國的刑事訴訟模式接近于大陸法系職權主義訴訟模式,但也稍有不同。在偵查和起訴階段,強調辦案機關的職權作用。偵查程序帶有較為明顯的糾問式的特點。在審判階段,采取控辯式的庭審方式。
6、解析:刑事訴訟構造是指刑事訴訟法所確立的進行刑事訴訟的基本方式以及專門機關、訴訟參與人在刑事訴訟中形成的法律關系基本格局,集中體現為控訴、辯護、裁判三方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及相互間的法律關系。
刑事訴訟構造三種類型
1、法律分析:刑事審判模式,是指控、辯、審三方在刑事審判程序中的訴訟地位和相互關系,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審判程序組合方式。歷史上最早出現的是彈劾式審判模式,中世紀歐洲又出現了糾問式審判模式。
2、法律分析: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結構是確立了進行刑事訴訟的基本方式以及專門機關、訴訟參與人在刑事訴訟中形成的法律關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體現為控訴、辯護、裁判三方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間的法律關系。
3、法律主觀:我國刑事訴訟中的刑事自訴所包含的案件種類一般有: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4、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構造以偵查為中心,偵查、起訴、審判機關在三個訴訟階段分別進行流水作業式的操作,共同實現刑事訴訟的目的。
我國刑事訴訟采用的訴訟構造是什么
法律主觀:肇事者可能承擔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賠償,委托律師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法律分析: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結構是確立了進行刑事訴訟的基本方式以及專門機關、訴訟參與人在刑事訴訟中形成的法律關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體現為控訴、辯護、裁判三方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間的法律關系。
法律分析:我國的刑事訴訟構造是以職權主義為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條 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分析我國刑事訴訟結構的特點
我國刑事訴訟結構的特點是:首先,審判中立。第一,不告不理。法院作為爭議事實的裁決者決不能主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只有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或自訴案件原告起訴后,方可依法予以審理。第二,審判的非偏向性。
我國刑事訴訟結構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一)由偵查、起訴、審判三個互相聯系、又互相制約的階段為主組成,而不是以審判為中心。傳統的訴訟結構,不論是職權主義還是當事人主義,都是以審判為中心,審判前的偵查、起訴,被看作是審判的準備階段,而不是與審判并列的。我國的訴訟結構則有所不同。
刑事訴訟中國家權力的動用具有主動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點。
我國刑事訴訟的基本模式是什么?
其實,刑事訴訟的基本模式是三角結構。該結構表現為作為雙方當事人的原、被告平等對立,法官作為第三方居于其中,公平裁判,解決糾紛,構成一種正三角形的關系。基本特種是:審判中立、控訴平等、控辯積極對抗、訴審分離和審判本位主義。
刑事訴訟模式又稱刑事訴訟構造或刑事訴訟結構。它是由一定的刑訴價值追求所決定的,體現控訴、辯護、裁判三方基本法律地位和法律關系的,并按特定程序和規則處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方式。
三)混合式混合式訴訟既有彈劾式訴訟的許多特點,又有糾問式訴訟的某些特征。在混合式訴訟形式下,刑事訴訟分為兩個大的階段,即法庭審判前的偵查追訴階段和法庭審判階段。這兩大訴訟階段界限分明,各有各的特點。在審判階段,彈劾式訴訟的特點體現得比較充分。
刑事訴訟的基本程序包括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
1、刑事訴訟法,是國家規定的關于辦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訴訟,就是俗稱的打官司。我國的刑事訴訟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揭露犯罪事實,查獲并懲罰犯罪分子的活動。刑事訴訟法名詞解釋:刑事訴訟法,是國家規定的關于辦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
2、根據我國 刑事訴訟法 以及相關法律 法規 的規定, 立案 的名詞解釋如下:立案主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又或者是公安機關,根據公民報案、控告、舉報又或者是 自首 的時候所提交的材料,按照本部門或者本機關的 管轄 范圍,進行仔細審查,認為行為人確實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就會立案。
3、刑事訴訟基本原則如下: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國家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原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原則;各民族公民有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原則;審判公開原則。
4、六法全書”是 *** *** 制定的六部法律文件的總稱,包括憲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 *** 統治時期的六個門類的法律法規匯編。
5、名詞解釋 暫予監外執行:指法院對具有某種法定原因(如患有嚴重疾病,懷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的犯人暫不羈押,而交付一定機關監管。
6、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中辯護種類有: 自行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針對指控進行反駁、申辯和辯解的行為; 委托辯護,公訴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師進行辯護; 指定辯護,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提供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