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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司法考試歷年試題解析:刑事訴訟(一)d
- 2、下列關于刑事訴訟中的執行的說法,錯誤的是
- 3、下列關于刑事訴訟中獨任庭和合議庭的說法,正確的是:()
- 4、下列關于刑事訴訟程序的表述,正確的有?()
- 5、下列關于刑事訴訟中證明責任的表述,正確的是?
司法考試歷年試題解析:刑事訴訟(一)d
司法考試科目: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法理學、憲法、法制史、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試卷四:實例分析。
司法考試歷年試題及考點歸類精解》(2006年版),法律出版社,主編:張能寶。
汪海燕,一位在司法考試教育領域有著深厚影響力的專家,現任新東方北斗星培訓學校司法考試研究中心的教師。她擁有法學博士的高級學歷,目前在中國政法大學擔任副教授,并擔任碩士研究生導師,專注于刑事訴訟法的教學研究。她的專業背景使她在刑事訴訟法的輔導上獨樹一幟。
下列關于刑事訴訟中的執行的說法,錯誤的是
【答案】:B A項正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64條第二款規定:“……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盵br][/br]B項錯誤,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69條規定:“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
【答案】:B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機關申請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后,應當在30日內由行政審判庭組成合議庭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就是否準予強制執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強制執行的,由法院負責強制非訴行政行為的機構執行。
【答案】:AB 《高法解釋》第343條規定:“執行死刑前,罪犯提出會見其近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提出會見罪犯申請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惫时绢}A項表述不正確。第346條規定:“執行死刑前,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詢問有無遺言、信札,并制作筆錄,然后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
【答案】:A 本題考查法律常識。A項正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
【答案】:C 《刑事訴訟法》第216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故C項說法錯誤。
因此,選項A錯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4條的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也就是說,二審法院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也是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的。
下列關于刑事訴訟中獨任庭和合議庭的說法,正確的是:()
1、【答案】下列關于刑事訴訟程序中:A、D 本題考查合議庭下列關于刑事訴訟程序中的組成?!缎淌略V訟法》第183條下列關于刑事訴訟程序中,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3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3人或者7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但是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2、下列關于刑事訴訟合議庭組成的說法中錯誤的是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3人至5人或者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3人至5人組成合議庭下列關于刑事訴訟程序中;應當三至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3、法律主觀:法院審判組織有以下方式:獨任制、合議制。獨任制獨任制,是指由審判員1人獨任審判的制度。合議制是一種集體審判的制度,即案件的審判,由審判人員數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下列關于刑事訴訟程序的表述,正確的有?()
1、【答案】:A 判決和裁定都專屬于法院,A選項正確。在執行階段的裁定不能通過上訴、抗訴的方式救濟,B選項錯誤?!缎淌略V訟法》第300條規定,人民法院經審理。
2、【答案】:D 《刑事訴訟法》第274條規定:“審判的時候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案件,不公開審理。但是,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新刑事訴訟法擴大了不得公開開庭審理的案件范圍,明確規定:不滿十八周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
3、【答案】:B、C 知識點: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具體程序 《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第14條規定:“審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重點審查其是否已滿十十十八周歲。對犯罪嫌疑人實際年齡難以判斷,影響對該犯罪嫌疑人是否應當負刑事責任認定的,應當不批準逮捕。
下列關于刑事訴訟中證明責任的表述,正確的是?
1、【答案】下列關于刑事訴訟程序中:A、B、D 下列關于刑事訴訟程序中我國法律規定下,證明責任下列關于刑事訴訟程序中的承擔主體首先是控訴機關和負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即公訴案件中的公訴人和自訴案件中的自訴人?!缎淌略V訟法》第51條規定下列關于刑事訴訟程序中:“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
2、證明陂告人有罪的責任,一般分為4類情形:(1)公訴案件中由公訴人來承擔。(2)自訴案件中由自訴講的原告來承擔。因此,B項中的自訴人對其控訴承擔提供證據予以證明的責任是正確的。(3)法院不承擔證明責任。(4)被告人既不承擔證明自己有罪的責任,也不承擔證明自己無罪的責任。
3、證明責任應當由提出積極訴訟主張的公檢法機關承擔,被告人一般情況下不負證明責任。因此,證明責任總是與一定的積極訴訟主張相聯系,否認一方不負證明責任。選項A正確。選B.涉及證明責任是否與一定的不利訴訟后果相聯系的問題。
4、證明責任,是指人民檢察院或某些當事人應當承擔收集證據、提供證據、證明案件事實或 者利于自己的主張的法律責任。具體來說:在公訴 案件中,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 在自訴案件中,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責任由自訴人承擔。
5、【答案】:A 【考點】證明責任 《刑事訴訟法》第51條規定:“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承擔證明自己無罪的證明責任,也不承擔證明自已有罪的證明責任。
6、從整體上看,刑事訴訟中的證明責任是一個專屬于控訴方的概念。但是,在少數持有類的特定案件,如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件及非法持有屬于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罪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負有提出證據的責任。由此可見,少數持有類的特定案件中,被告人不承擔說服責任。故C項錯誤,D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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