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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證據是指證明犯罪事實是否存在
訴訟證據:是訴訟中用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或者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客觀真實材料。訴訟證據有三個基本特征:客觀性,即訴訟證據必須是客觀存在之事實,任何主觀臆斷和假材料都不能成為訴訟證據。關聯(lián)性,即訴訟證據必須與特定之案件有內在之必然聯(lián)系,與案件無關之事實不能作為證據。合法性。
刑事訴訟中的證據,是指以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表現(xiàn)出來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一般情況下,刑事證據的審查應當包括以下三個步驟:(一)單獨審查。單獨審查是對每個證據材料分別審查,即單獨地審查判斷每個證據材料的來源、內容及其與案件事實的聯(lián)系,看其是否真實可靠,看其有多大的證明價值。
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存在明顯不同,通常情況下刑事訴訟由控訴機關或負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而民事訴訟由各方當事人自行提供證據證明;并且在刑事訴訟中證明對象主要是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犯罪事實,而民事訴訟主要證明存在事實。
刑事訴訟法第48條第2款規(guī)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一般認為,所有證據都應當具有證明力和證據能力。證據證明力是指證據對于待證案件事實的證明作用。證據的證據能力,是指證據資料在法律上允許其作為證據的資格。這是證據的基本特征。
非法證據排除原則?
以暴力、威脅方法取得的口供和證言,不管內容如何都屬非法證據,都應當排除;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哪個階段發(fā)現(xiàn)非法證據,哪個機關予以排除,不得進入下一個程序;檢察院負責追究制造非法證據警察的刑事責任;檢察院向法庭提供的證據,證明證據合法的責任在檢察院,不在被告人和辯護人。
非法證據排除原則是法律是不進行采納通過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比如說是通過暴力或者是威脅的手段。因為通過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可能有失真實性,人民法院不進行采納,那么收集證據的人也就不會采用非法的手段。
采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對該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違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是對于通過非法的手段所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取得過一些證據予以排除。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54條,當中明確規(guī)定,采取刑訊逼供等違法方式主體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都是屬于違法的,需要排除。
庭審結構我國刑事訴訟庭審運行現(xiàn)狀與完善
1、我國刑事訴訟庭審結構目前傾向于“控辯式”,這與當前司法環(huán)境相契合,短期內將持續(xù)實行。然而,自1996年《刑事訴訟法》修訂以來,實際運行中出現(xiàn)了諸多問題,如難以同時實現(xiàn)實體真實、保障被告人權益和精準懲治犯罪的目標。主要表現(xiàn)在庭審中控辯雙方的對抗性不足,難以形成實質性的較量。
2、庭審結構作為訴訟結構的核心部分,我國刑事訴訟法緊跟國際趨勢,引入了全新的庭審模式。首先,控訴方、辯護方和法官的角色得到重新定義和配置,控辯對抗機制在庭審中占據重要地位。其次,法庭調查方式也發(fā)生改變,控辯雙方可以直接提交證據并主導調查過程,增強了雙方的參與度。
3、我國刑事訴訟結構的特點是:首先,審判中立。第一,不告不理。法院作為爭議事實的裁決者決不能主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只有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或自訴案件原告起訴后,方可依法予以審理。第二,審判的非偏向性。
4、前面已經提到,同步錄音錄像產生的重要原因是,新刑事訴訟法所規(guī)定的控辯式的庭審結構使偵查部門所提取的犯罪嫌疑人交待和證人證言存在著潛在的不穩(wěn)定性。為此,偵查機關采取同步錄音錄像的方式,多方面固定證據。
5、我國刑事訴訟結構近似大陸法系的職權主義,應適當吸收當事人主義的一些做法,同時又不能完全照搬,應保持法官在庭審中有限的主動性。(4)刑事訴訟效率觀在司法公正與訴訟效率的關系上,陳光中主張“公正第一,兼顧效率”。
6、現(xiàn)行《行政訴訟法》已遠不能適應現(xiàn)實需要,其修改勢在必行。《行政訴訟法》的修訂目標是解決行政訴訟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實現(xiàn)人權公約的承諾、滿足入世的要求及擴充行政訴訟的功能。在具體制度上,應從訴訟類型、受案范圍、審級制度、當事人制度、審理程序、庭審方式、審理標準、證據規(guī)則至判決制度等方面進行全面修改。
中國刑事庭審加強對抗性,應借鑒哪些英美證據規(guī)則?
1、在對抗制訴訟中,如英美日等國的刑事訴訟,主要證據規(guī)則包括傳聞證據規(guī)則。傳聞證據指的是審判期日外的書面陳述和他人轉述,具有三個特點:一是基于人的陳述,二是轉述而非直接證詞,三是缺乏當事人對原始人證的反詢問機會。
2、隨著我國刑事庭審方式實施當事人化改革,控辯雙方的對抗性增強,對規(guī)范訴訟行為以確保公正的訴求日益凸顯。證據規(guī)則作為理論與實踐領域的重要議題,得到了廣泛的關注。我國理論界深入研究并借鑒了國際上的證據規(guī)則,為我國證據規(guī)則的確立提供了深厚的理論基礎。
3、因此,制定傳聞證據規(guī)則,對傳聞證據進行審查和排除,成為規(guī)范法官審查運用證據過程的關鍵。這一規(guī)則有助于提高證據的可信度,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公正審判。在中國刑事訴訟法的修改中,吸納了英美對抗式的庭審方式,但與之相適應的證據規(guī)則尚未全面實施。
4、在英美法系,證據規(guī)則一般由三部分構成,即基礎性規(guī)則、證據排除規(guī)則及其例外。其中,基礎性規(guī)則以肯定的形式規(guī)定了何種證據具有證據資格,證據排除規(guī)則從否定的角度排除了具體材料的證據資格,證據排除規(guī)則的例外則從被排除的證據種類中又有選擇地賦予了部分材料的證據資格。
5、傳聞證據規(guī)則:傳聞證據規(guī)則是英美證據法中最重要的證據規(guī)則之一,它原則上在審判中排除傳聞證據要求,證人證言須在法庭上接受檢驗,只有在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時才允許采納庭外陳述。對于中國司法實踐中存在的證人不愿作證、審判中大量使用書面證言的問題,該規(guī)則具有可資借鑒的意義。
6、對于中國司法實踐中存在的證人不愿作證、審判中大量使用書面證言的問題,該規(guī)則具有可資借鑒的意義。在中國的刑事訴訟中,為保障程序的公正性和訴訟的對抗性,必須根據實際情況確立合理的傳聞證據規(guī)則,并規(guī)定適當?shù)睦狻jP于設立傳聞證據規(guī)則的理由,存在著諸多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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