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超員是一種常見的交通違法行為,不僅危及乘客的生命安全,也損害了公共交通形象。那么,公交車超員的法律責任和處罰措施是什么呢?下面我們來詳細了解一下。
1.公交車超員的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禁止駕駛人在車輛行駛中超員、載物超限、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對于公交車司機和管理人員,如果發生超員行為,將會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2.公交車超員的處罰措施
(1)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公交車超員的罰款金額為200元-2000元。
(2)扣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百條規定,公交車超員將會被扣除3分。
(3)責令停運對于公交車超員嚴重的情況,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運,并要求公交公司進行整改。
(4)行政拘留對于情節特別嚴重的公交車超員行為,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行政拘留。
綜上所述,公交車超員不僅會帶來安全隱患,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公交車司機和管理人員應該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乘客的安全出行。同時,公眾也應該積極監督,發現超員行為及時舉報,共同營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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