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訴人和被起訴人的基本信息
訴狀的部分需要寫明起訴人和被起訴人的姓名、住所、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如果有代理人,也需要寫明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所、聯系方式等信息。
二、訴訟請求
訴狀的第二部分需要明確陳述訴訟請求,即起訴人要求被起訴人做出的具體行為或者不做出的具體行為。例如,要求被起訴人償還債務,或者要求被起訴人停止侵害起訴人的合法權益等。
三、事實和理由
訴狀的第三部分需要詳細陳述起訴人的主張,包括事實和理由。具體來說,需要陳述債務糾紛的起因、債務金額、債務履行情況、債務人的違約行為等詳細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據。也需要說明起訴人的權利和利益受到了侵害,從而引發了債務糾紛。
訴狀的第四部分需要列舉起訴人提供的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等。也需要說明這些證據與事實和理由的關聯性,以及證據的證明力。
五、訴訟費用
訴狀的第五部分需要說明起訴人應當承擔的訴訟費用,包括訴訟保證金、律師費、鑒定費等。如果起訴人申請法律援助或者減免訴訟費用,也需要在此部分進行說明。
六、法律適用和訴訟請求
訴狀的一部分需要對法律適用進行說明,包括法律條款、法律規定等。也需要再次重申訴訟請求,并要求法院依法判決。
總之,債務糾紛的訴狀需要包括起訴人和被起訴人的基本信息、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證據、訴訟費用、法律適用和訴訟請求等內容。只有寫好了訴狀,才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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