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廣東省認罪認罰案件的量刑,以及廣東認罪認罰最新法律規定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認罪認罰量刑建議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 2、廣東試點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一年情形如何?
- 3、認罪認罰從寬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 4、認罪認罰量刑幅度
- 5、認罪認罰量刑能減刑多少?
- 6、認罪認罰怎么量刑的具體標準是什么?
認罪認罰量刑建議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認罪認罰量刑建議的法律規定是在原則的基礎上,對認罪認罰的人員進行從寬處理,但是要堅持罪責刑相適應等原則。
根據《關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第一條 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應當根據犯罪的具體情況,區分案件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實行區別對待,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對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認罪認罰案件,要盡量依法從簡從快從寬辦理;
探索相適應的處理原則和辦案方式;對因民間矛盾引發的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認罪、真誠悔罪并取得諒解、達成和解、尚未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要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特別是對其中社會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過失犯、未成年犯;
一般應當體現從寬;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嚴重暴力犯罪,以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敏感案件,應當慎重把握從寬,避免案件處理明顯違背人民群眾的公平正義觀念。
第二條 堅持罪責刑相適應原則。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既要考慮體現認罪認罰從寬,又要考慮其所犯罪行的輕重、應負刑事責任和人身危險性的大小,依照法律規定提出量刑建議,準確裁量刑罰,確保罰當其罪,避免罪刑失衡。特別是對于共同犯罪案件,主犯認罪認罰,從犯不認罪認罰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注意兩者之間的量刑平衡,防止因量刑失當嚴重偏離一般的司法認知。
第三條 堅持證據裁判原則。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按照證據裁判要求,全面收集、固定、審查和認定證據。堅持法定證明標準,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作出有罪裁判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防止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而降低證據要求和證明標準。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但證據不足,不能認定其有罪的,依法作出撤銷案件、不起訴決定或者宣告無罪。
第四條 堅持公檢法三機關配合制約原則。辦理認罪認罰案件,公、檢、法三機關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依法推進從寬落實。要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強化對自身執法司法辦案活動的監督,防止產生“權權交易”、“ *** ”等司法腐敗問題。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然后向他提出問題。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寬處理的法律規定。
第二百七十九條??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海南檢察院——關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
廣東試點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一年情形如何?
不久前,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江某等157人特大合同詐騙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前,該院在細致審查案情之后,決定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最終,149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并簽署具結書。由于大部分被告人認罪認罰,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量刑建議均表示認可,原計劃安排45天的庭審只用14天就全部完成。
據悉,從2016年11月正式啟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以來,截至2017年12月,廣州、深圳兩級檢察機關共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處理案件18354件20465人,其中,提起公訴17280件19222人,占同期提起公訴數的49.61%。法院采納量刑建議13680人,量刑建議采納率為94.46%,已判決案件 *** 有99人上訴,上訴率僅為0.63%。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處長彭章波介紹說,廣東的實踐證明,作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政策的重要舉措,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具有適用案件數量多、案件類型廣泛、指控采納率高、抗訴和上訴率低等特點,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公平正義的同時,可以有效節約司法資源。
專業化智能化辦案,司法質效大幅提升
組建專門團隊開展專業化辦案,是提高認罪認罰從寬案件辦案效率和質量的重要途徑。在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的指導下,各試點院結合司法改革,挑選業務骨干組建認罪認罰案件專業化辦案組織。
試點中,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檢察院指定兩名入額檢察官專職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為他們配備兩名助理和兩名書記員從事輔助工作,用15%的辦案力量辦理了近60%的案件,辦案平均周期縮短70%。
記者了解到,廣東檢察機關將認罪認罰工作與現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運用遠程視頻提審、視頻開庭,將辦案手段科技化與辦案步驟集中化結合起來。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檢察院運用遠程視頻提審系統,每周集中兩天進行遠程提審,辦案期限縮短約兩三個工作日;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檢察院應用遠程視頻提審方式,一周兩次提審,每次可提審20余人,比普通提審效率提高4倍,從起訴到審判平均間隔大幅縮減至7天。
專業化、智能化辦案使司法質效大幅提升。據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統計,適用認罪認罰從寬程序辦理的案件,偵查階段平均用時39.19天、審查起訴平均用時16.1天、審判平均用時20.17天,均大幅低于普通案件平均用時,有效解決長期存在的刑期倒掛羈押期限的不合理現象,訴訟延遲問題得到合理解決。
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自愿的前提下認罪認罰,是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能否貫徹實施的關鍵。”彭章波說,為此,廣東檢察機關建立健全以獨立的權利告知程序、嚴格的認罪認罰自愿性合法性審查程序、聽取律師意見程序等為核心的保障認罪認罰自愿性的規范體系。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專門強調,權利告知必須是審查起訴過程中的獨立程序,應當有相應的訴訟文書反映表達出來。案件審查過程中,要重點審查案卷材料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情況。提審犯罪嫌疑人時,著重訊問其在偵查階段是否自愿認罪,偵查機關取證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刑訊逼供等違法行為。
廣東檢察機關明確規定,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應當聽取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法定代理人的意見,要將被告人與被害方是否達成諒解協議,作為擬定量刑建議的重要考量因素,充分保障被害方權益。
2017年5月,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歐名宇擔任公訴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勇擔任審判長,公開審理一起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重大刑事案件,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庭觀摩,首開全國副省級城市檢察院檢察長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先例。
實踐中,廣州市檢察機關建立常態化監督機制,聯合法院、公安機關,對認罪認罰案件辦理的全過程進行同步錄音錄像,訴訟過程全程留痕,確保刑事訴訟過程合法性。
彭章波說:“我們強調,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時,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證據裁判要求,即使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但是沒有其他證據或者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就應當堅持疑罪從無原則,切實做到既重效率更重公平。”
量刑建議精準客觀,采納率達到94.46%
廣東認罪認罰從寬案件量刑建議采納率達到94.46%,不僅在全國試點地區處于領先水平,也遠高于一般刑事案件量刑建議采納率。這得益于廣東檢察機關大力推進量刑建議精準化機制和智能化決策系統。
彭章波介紹說,試點中,廣州、深圳檢察機關堅持罪責刑適用原則具體化、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司法化、量刑建議決策智能化,重點防范量刑不當、量刑失衡等問題,探索量刑逐級激勵機制和量刑建議精準化機制,實行分級量刑建議,以精準化實現量刑公正。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檢察院運用大數據,破解量刑建議精準化難題,使用軟件程序整理、錄入轄區內的判決文書,通過機器學習和模糊檢索方式,初步建立裁判文書數據庫。承辦檢察官通過對罪名、情節的模糊檢索,可以輕易檢索到5年內相似判決作為量刑參考,做出相對合理的量刑建議,確保“同案同判”。
記者注意到,在量刑決策過程中引入人工智能輔助系統軟件,是實現量刑客觀、精確目標的重要手段,是廣東目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的一項重要舉措。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專門建立量刑輔助系統,采用大數據提高量刑精準化;廣州、深圳要求有條件、有基礎的基層院通過開發量刑輔助軟件,逐步建立常見案例判決數據庫,利用軟件抓取和分析轄區內相關判決生效文書量刑情節數據,輔助檢察官提出符合案情、區域均衡的精準量刑建議。
[img]認罪認罰從寬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認罪認罰從寬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于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并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檢察機關根據犯罪事實和對社會危害程度以及認罪認罰的情況,依法提出從寬處罰的量刑建議,人民法院在做出判決時一般應采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 罪名 和量刑建議。 現行刑事實體法和程序法對認罪認罰案件的適用程序及從寬量刑均有規定,但都散見其中,未成體系。如 刑法 第六十七條、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三款、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二款、第三百九十條第二款、第三百九十二第二款對 自首 、坦白情節及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 貪污罪 、 行賄罪 、 介紹 *** 罪 規定了或從輕、減輕處罰或免除處罰的適用情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以下簡稱《量刑指導意見》)對自首、坦白、當庭自愿認罪、退贓退賠、賠償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諒解、達成 刑事和解 等情節在量刑上確定了從寬幅度。 刑事訴訟法 規定了簡易程序、刑事和解制度、附條件不起訴制度,試點中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也是簡化此類案件辦理流程的新探索。 有觀點認為,現有相關審理程序、 訴訟 制度體現程序從簡有余,但實體從寬不足,從寬情節大多是“酌定型”或“可以型”,從寬的決定權仍在法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產生有效的認罪認罰吸引,提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應當是一種獨立于現有認罪認罰規定的制度創新,其設立的目的在于通過量刑協商,鼓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審前自愿認罪認罰,以達到實體法上的剛性從寬,并帶來辦案程序的簡化、高效。“獨立說”在制度設計中強調控辯雙方通過協商達成較法定量刑更為優惠的量刑協議,法院對認罪認罰的自愿性和量刑協議的合法性審查確認后徑行判決。 筆者認為,現行認罪認罰案件訴訟程序及相關制度適用的前提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承認犯罪事實并接受刑事處罰,其認罪認罰情節在客觀上也必然帶來量刑從寬的效果,理應歸屬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體系之中。雖然從寬的裁量權在法院,但《量刑指導意見》對于從寬情節的類型及量刑幅度已經做了明確規定,基本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設計、完善的過程中,如何有效激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審前自愿認罪認罰,如何保障量刑協商及程序選擇的自愿性、合法性,如何協調實體從寬與現有制度、程序間的關系才是應當考慮的問題。 二、量刑協商——對訴辯交易制度的合理借鑒 現行 刑事訴訟 簡易程序、速裁程序運行機制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能夠帶來辦案程序的簡化和辦案效率的提高,但時間和程序上的縮簡并不足以吸引犯罪嫌疑人自 立案 之初自動選擇認罪認罰,且審理程序的適用是事后的,對被追訴人而言,量刑減讓才是認罪認罰的最大心理動因。因此,充分發揮量刑激勵機制的作用是認罪認罰制度的基礎。 量刑激勵機制發揮作用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量刑結果有合理預期,其自愿認罪認罰能夠獲得量刑減讓,并在庭前就量刑與控方有一定的協商空間。自首、坦白、退贓、賠償等認罪認罰情節已為《量刑指導意見》所確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專業 律師 的幫助下或檢察官的釋明下對量刑結果形成合理預期不存在障礙,但控辯雙方就量刑減讓可協商的空間和幅度是多少卻值得研究。筆者認為,在罪刑法定原則下,控辯雙方的量刑協商仍應以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既有量刑情節為依據,減讓幅度則以《量刑指導意見》確定的幅度為限,以避免“花錢買刑”或同罪所判 刑罰 差距過大等損害法律統一和司法權威的現象發生。但在制度完善的過程中,有必要對《量刑指導意見》做進一步細化,明確不同階段不同程度的認罪認罰情節所適用的具體從寬幅度,一來有利于控辯雙方對案件的量刑結果有趨于一致的預期,二來不至造成量刑協議與法官的裁量差距過大。另外,量刑激勵還可以體現在強制措施的變更、 罰金 與 管制 的協商適用以及非監禁刑的從寬適用上。對于犯罪情節較輕、人身危險性較小并積極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進行量刑協商時可考慮變更 羈押 措施、單獨適用罰金刑,對于符合 社區矯正 條件的可從寬考慮適用管制、 緩刑 等。 我國關于認罪認罰從寬量刑的標準,都規定在各個法律當中,但是并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體系,他只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話,對于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那么,檢察機關進行量刑意見的時候,就會考慮這些情景,進行從輕處罰量刑意見。
認罪認罰量刑幅度
目前我國關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并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但是根據《刑法》的相關內容也是可以體現出來的。比如:1、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2、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認罪認罰量刑能減刑多少?
關于“認罪認罰可以減刑多少”問題,還沒有判刑和執行刑罰,不存在減刑問題,而是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內“從輕減輕處罰”。至于如何從輕減輕處罰,需要根據犯罪性質、犯罪情節和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酌情決定。如果不是惡性刑事犯罪案件、犯罪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最輕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二條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第六十三條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認罪認罰怎么量刑的具體標準是什么?
人都會犯錯誤,但是重點在于犯了錯誤后應該怎么做,是認錯還是不承認,當然是應該認錯。那么犯了罪以后,如果知道了自己的錯誤又該怎么辦呢?那就是認罪,認罪是可以從輕處罰的,認罪認罰怎么量刑的具體標準是什么?這個就要知道一些了,才能了解到如果量刑。 認罪認罰怎么量刑的具體標準是什么? 一、《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 1、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如果原來是第 一審 案件,應當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抗訴;如果原來是第 二審 案件,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應當依照第 二審程序 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2、人民法院 開庭審理 的再審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 二、最高法《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三、常見量刑情節的適用 6.對于坦白情節,綜合考慮如實供述罪行的階段、程度、罪行輕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況,確定從寬的幅度。 (1)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2)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同種較重罪行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30%; (3)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50%。 7.對于當庭自愿認罪的,根據犯罪的性質、罪行的輕重、認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依法認定 自首 、坦白的除外。 8.對于退贓、退賠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退賠行為對損害結果所能彌補的程度,退贓、退賠的數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其中 搶劫 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 9.對于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積極賠償但沒有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盡管沒有賠償,但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其中搶劫、 *** 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 10.對于當事人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達成 刑事和解 協議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禮道歉以及真誠悔罪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人都是會犯錯,知道自己的錯誤后及時改正就好了,犯了罪后認罪并且努力悔改就好了,認罪認罰怎么量刑的具體標準是什么?雖然了解了,但是不希望大家去犯罪,畢竟好好的生活每一天不好么?為什么一定要去觸碰一個無情的法律呢?所以好好生活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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