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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容留組織怎么判刑
根據刑法第359條第1款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加重處罰事由犯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里的情節嚴重,是指引誘、容留、介紹多人賣淫的;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造成嚴重后果的,曾因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受過行政處罰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疽T *** 賣淫罪】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 *** 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的最新量刑標準是什么?
(二十三)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1. 構成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的,根據下列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情節一般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情節嚴重的,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 在量刑起點基礎上,根據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的人數、次數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 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利用本單位的條件,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20%。
3. 構成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根據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的人數、次數、違法所得數額、危害后果等犯罪情節,綜合考慮被告人繳納罰金的能力,決定罰金數額。
4. 構成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的,綜合考慮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的人數、次數、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實、量刑情節,以及被告人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認罪悔罪表現等因素,決定緩刑的適用。
[img]組織容留介紹賣_罪量刑標準
【法律分析】
組織容留介紹賣_罪量刑標準:1、引誘、容留、介紹二人次以上賣淫的;2、引誘、容留、介紹已滿十四周歲 *** 周歲的未成年人賣淫的;3、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的;4、其他引誘、容留、介紹賣淫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容留介紹賣淫罪對于量刑的相關標準來說一般是判處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以罰款處理,但是不要認為刑期很短就沒有事。賣淫、嫖娼在我國是絕對不允許存在的行為,是一種非常不文明、嚴重的、道德行為。容留,是指行為人為他人賣淫提供場所或者其他便利條件的行為。這里所說的提供場所,是指行為人安排專供他人賣淫的處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 *** 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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