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難免會與他人發生爭執或沖突,有時候甚會導致輕微的傷害。如果造成輕微傷害,雙方可以通過私下協商或者向警方報案解決糾紛。在解決糾紛的過程中,有些人可能會選擇鑒定微輕傷后寫諒解書來化解矛盾。那么,鑒定微輕傷后寫諒解書是否有效呢?下面就由法律專家來解析。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鑒定微輕傷后寫諒解書并不能完全解決問題。在我國,輕微傷害的認定標準是傷害程度輕微,不影響勞動能力或者生活能力,治愈后不留后遺癥。如果被害人在治療過程中發現傷勢加重或者出現后遺癥,那么諒解書就無法解決問題了。
其次,諒解書的有效性需要雙方自愿達成協議。如果一方不同意簽署諒解書,那么就無法達成協議,諒解書也就無效了。此外,如果諒解書的內容違法或者違反公序良俗,那么諒解書也是無效的。
,如果傷害行為屬于刑事責任,那么諒解書并不能免除刑事責任。即使雙方已經達成諒解協議,被害人仍然可以向有關部門報案,讓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總之,鑒定微輕傷后寫諒解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矛盾,但是其有效性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果您遇到類似的問題,建議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法律機構,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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