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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請問法律專家,刑罰執行完畢以后才發現還有漏罪未判的,應該怎么辦_百度...
- 2、...我想報警。程序是什么樣的?律師朋友進來說說。感謝。
- 3、刑事案件中不做傷勢鑒定如何結案
- 4、共同犯罪的,其中一個被告上訴的話,是不是整個案件都會重新審理_百度...
- 5、我媽媽因為 *** 被抓了3個月?,F在案件已經到了檢察院,如果不構成犯罪...
- 6、贓款贓物如何界定
請問法律專家,刑罰執行完畢以后才發現還有漏罪未判的,應該怎么辦_百度...
1、第刑罰執行完畢又發現漏罪,是否應當追訴并與前罪數罪并罰之量刑制度。目前我國立法對此問題尚未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或有關司法解釋。第對于是否應該追訴的問題,目前法學界基本認為應當追訴,只要所發現的漏罪未超過追訴時效,司法機關就應當對該犯罪行為追訴,這樣才符合刑法目的并有利于打擊犯罪。
2、《刑法》第七十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后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已經執行的刑期,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
3、刑罰執行期間發現有漏罪的,應該采用先并后減原則進行數罪并罰。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后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按照數罪并罰原則合并決定執行的刑罰。法律規定司法程序流程如下:確定是否要公開審理。
...我想報警。程序是什么樣的?律師朋友進來說說。感謝。
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西雙版納刑事訴訟律師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傳銷的錢,基本等于石沉大海,拿不回的。如果是公安機關打掉的傳銷組織,可能多少能拿回一點的。發現傳銷組織報警有用,應及時報警,并注意保護自己的人身以及財產安全。
如果你提起的是一個合同違約、賠償、侵權方面的訴訟,你擔心對方可能會是個賴帳不還信譽很差當事人,西雙版納刑事訴訟律師服務他可能會將財產轉移變賣干凈,讓你竹籃打水,或者你擔心判決以后得不到很理想的執行效果,或者你只是想向對方顯示下法律的權威,你都可以在訴訟程序提出前申請財產保全程序。
律師象征著公平,這個職業是個神圣的職業,律師用自己對法律的了解和口才,幫助別人!他們的使命就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常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伸張正義。
沒有進展,甚至根本就沒有查,警察是很忙的,好多案子,如果報案,會叫立案,然后大部分案子都會被壓在一邊,然后去處理比較緊急的。
刑事案件中不做傷勢鑒定如何結案
在公訴案件中,被害人沒有舉證責任,因此,他不配合司法機關進行傷勢鑒定,對于被害人不配合鑒定的,法律沒有規定可以強制鑒定。所以,不能對其強制進行鑒定。作為公安機關,不是所有的案子都能夠查明結案的。
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個月左右能夠宣判結案,有特殊情況還可以延長。 涉嫌故意傷害罪或者聚眾斗毆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
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后進行鑒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原發性損傷及其并發癥出具鑒定意見,但須對有可能出現的后遺癥加以說明,必要時應進行復檢并予以補充鑒定。疑難、復雜的損傷,在臨床治療終結或者傷情穩定后進行鑒定。
共同犯罪的,其中一個被告上訴的話,是不是整個案件都會重新審理_百度...
共同犯罪的,其中一個被告上訴的話,整個案件都會重新審理。強迫賣淫未遂會判多久取決于案件的實際情況,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主觀:共同犯罪其中一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并處理。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訴的被告人的刑罰,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罰。
法律分析: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并處理。一審判決沒有生效。共同犯罪案件,只要有一個被告人上訴,本案所有被告人都將進入二審?!〉诙徣嗣穹ㄔ喊l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從收到發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依據我國刑法上訴不加刑原則,共同犯罪一人上訴,不會加重他人刑期。上訴不加刑原則: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訴的被告人的刑罰,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罰。
不會。其他同案犯的刑期不會受影響,若有影響,只能減輕不得加重。上訴不會加重刑罰。上訴不加刑原則,是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訴的案件,在作出新的判決時,不得對被告人判處重于原判刑罰的一項原則。上訴不加刑原則,只適用于被告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提起的上訴案件。
我媽媽因為 *** 被抓了3個月?,F在案件已經到了檢察院,如果不構成犯罪...
如果不構成犯罪,可以放人。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但涉嫌 *** 罪的:以營利為目的,聚眾 *** 或者以 *** 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服刑是受到刑事處罰,而 *** 拘留是治安處罰,因而也不受影響。
如果你媽被送進看守所,而不是拘留所,說明你媽不只是吸的問題,更可能涉及販的問題,依法是要判刑的。不是四個月人就可以回來。如果只是吸,是違法行為,最多拘留十五天人就可以回來,這就是行政處罰,是關在拘留所的。如果是販,則是犯罪行為,先要進行刑事拘留,然后逮捕,判刑。
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所以檢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說明事實或者證據存在一些問題。希望公安局對于不足的證據進行補充,有爭議的證據進行再次偵查和確認,以有利于案件的判罰。
贓款贓物如何界定
贓款的認定標準是什么贓款的認定標準,具體如下西雙版納刑事訴訟律師服務:(1)具有證據價值和經濟價值的雙重屬性西雙版納刑事訴訟律師服務;(2)贓款贓物必須是行為人采用違法犯罪手段所獲取的財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為人的個人合法財產,更不是違禁品。
贓款認定標準是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贓物處理的情形如下:對于所有的贓款、贓物,一律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西雙版納刑事訴訟律師服務;屬于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
刑事犯罪的贓款,公安機關、檢察院及法院在處理案件過程中,依據法律程序,對涉及案件的財、物采取查封、扣押或凍結的措施;法院在判決時,也會對涉案犯罪所得認定為贓款、贓物,并依法將該贓款、贓物返還給受害人,或合法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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