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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兒童被不予起訴
1、猥褻兒童案不予起訴的情況包括:涉案人員去世;案件已超過追訴期;情節輕微且無實質危害,不被視為犯罪;獲特赦令免去刑罰;以及其它依法無需承擔刑事責任的情況。
2、小時候被父親猥褻,現在能否對他提起訴訟?這取決于是否超過了追訴時效。如果犯罪行為已經過了法律規定的追訴期限,那么將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如果還未超過追訴時效,則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追訴時效是刑法中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
3、童年被褻瀆了長大后可以起訴。如果超過追訴時效,則不再追訴;如果沒有超過追訴時效,則能夠向法院提起訴訟。追訴時效,是相關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4、法律分析:猥褻兒童罪最高刑是五年有期徒刑,所以追訴期限是十年,從行為人猥褻行為發生之日起算。如果是受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的,但是公安機關不受理不立案的話,那么該案件就不受追訴期的限制。
5、小時候被爸爸猥褻現在可以告他嗎小時候被猥褻長大之后是否能起訴他,如果超過追訴時效,則不再追訴;反之,如果沒有超過追訴時效,則能夠向法院提起訴訟。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
6、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
猥瑣未滿14歲賠償標準
猥褻兒童猥褻兒童刑事訴訟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基本猥褻兒童刑事訴訟法的刑事責任,適用于所有猥褻兒童的行為。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猥褻兒童刑事訴訟法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醫療費: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檢查費、手術費等。誤工費:如果孩子因被猥褻而耽誤猥褻兒童刑事訴訟法了學業或工作,可以申請誤工費。護理費:如果孩子因被猥褻而導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可以申請護理費。交通費:包括但不限于去醫院、診所、藥店等地方的費用。
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犯罪行為造成受害人經濟損失的(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受害人父母誤工費、交通費等),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判決的沒有精神損害撫慰金,雙方可以庭下協商。如何對猥褻兒童罪進行認定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兒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嚴。
兒童猥褻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1、【法律分析】:猥褻兒童罪的立案標準有:一年內猥褻兒童兩次以上或一次猥褻兒童兩名以上的;采取暴力、脅迫或以之相威脅等方法強制猥褻兒童的;猥褻兒童致使被害人輕微傷以上損傷的;猥褻兒童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2、由于兒童對性的辨別能力很差猥褻兒童刑事訴訟法,法律并不要求行為人實施暴力、脅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論兒童是否同意猥褻兒童刑事訴訟法,也不論兒童是否進行猥褻兒童刑事訴訟法了反抗,只要對兒童實施了猥褻的行為,就構成本罪,就應當立案偵查。
3、該罪行的刑事立案標準如下:行為人須實施猥褻兒童的行為,例如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 *** 等。不論兒童是否同意,亦不論是否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一旦對兒童施行此類行為,均構成猥褻兒童罪,將被逮捕追究。然而,司法實踐中還需考慮犯罪情節,如犯罪次數和危害程度等,從而給予適當刑罰。
4、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如果行為人對多名兒童進行猥褻,或者對同一名兒童多次進行猥褻,即構成猥褻兒童罪。聚眾猥褻兒童的 如果行為人在公共場所或者聚眾情況下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 如果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5、猥褻兒童罪立案標準如下:行為人主觀上出于猥褻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猥褻兒童的行為;不論兒童是否同意,也不論兒童是否進行了反抗;即使未采用暴力、脅迫等強制手段,也應當予以立案。
6、該罪名所涉及的立案標準包括以下幾點:首先,必須存在暴力、威脅等手段,其次,侵害的對象應為女性或兒童;第三,行為嚴重性需達到刑事犯罪級別。在強制猥褻罪中,主要侵犯了受害人的身體自由權、隱私權及名譽權。其中,身體自由權是指婦女的身體活動不受非法干涉的人格權利。
猥瑣7歲兒童只有口供沒證據
猥瑣兒童只有口供沒證據是可以立案的,但是只有受害人或者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公安機關在被害人報案之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就可以立案了。
法律主觀:可以起訴,但是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沒有其他任何 證據 證明侵害人有罪,侵害人又拒不承認的,那么 猥褻兒童罪 很難成立。未成年人被害人的陳述可以作為案件的證據,但同時還要有相應的其它證據以證實,并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方可確定 犯罪嫌疑人 有罪。
猥褻兒童罪只有兒童口供是不能進行定罪的。因為法律明確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在處理猥褻兒童案件時,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沒有其他證據,起訴的難度相當大。猥褻兒童罪的判定需要明確的證據支持。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僅依賴口供,很難證明侵害人確實犯有罪行。同時,未成年人受害者的陳述雖可作為證據,但必須配合其他確鑿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才能確證犯罪嫌疑人的罪責。
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沒有其他任何證據證明侵害人有罪,侵害人又拒不承認的,那么猥褻兒童罪很難成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依靠群眾,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對于一切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許有任何特權。
猥褻兒童犯罪如何保護受害者合法權益?
1、一旦發現違法行為侵害兒童權益,需立即向公安或相關部門報告,讓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公民有責任并有權向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檢舉、揭發犯罪行為及罪犯。
2、面對猥褻兒童犯罪,保護兒童合法權益是首要任務。一旦發現此類犯罪,應立即向公安機關或相關部門舉報,確保犯罪行為人受到法律制裁。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法院報案或舉報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這不僅維護了法律的權威,也保障了兒童的權益。
3、若兒童成為強制猥褻犯罪的受害者,其有權申請精神損失賠償,可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尋求支持。依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的法規,非法將未成年人脫離監護,致使親子關系或近親屬間的親屬關系遭受重大傷害時,如監護人為維護權益訴諸法院,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需求應予以合法審理和處理。
4、對于強制猥褻兒童罪的受害者而言,他們不僅可以主張賠償其精神損失,同時也擁有獲得此項賠償的權利。由于刑事犯罪被劃歸為典型的公訴案件范疇,因此在涉及到此類案件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中,精神損害賠償請求通常并不予以支持。
5、如果犯罪行為導致兒童身體受損,從而引發了經濟損失,行為人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侮辱婦女的,將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公共場所或聚眾場合犯此罪的,將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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