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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有關羈押的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有關羈押的相關規定拘留羈押期限最長為37天,偵查羈押期限為七個月,且在逮捕之后羈押的時間會重新開始計算,對于已經掌握了足夠的犯罪證據的,那么會一致羈押到案件宣判結束。
拘留的羈押期限一般情況是十天左右,最長不會超過三十七天。【法律依據】《刑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拘留的羈押期限最多為三十七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當中一審羈押的時間通常最長是6個月,6個月以內還是不能結案的,按照規定是必須要報請最高人民法院的批準,意思就是經過最高人民法院的批準以后,在6個月的基礎上還是有可能會延長羈押期限的。
刑事拘留后會立即送看守所羈押,最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24小時送看守所羈押的規定是什么
關于24小時送看守所羈押的規定指的是當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以后刑事訴訟看守所規定,應該立即送到看守所進行羈押,最遲是不能超過24小時。對于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指的是公安機關以及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的過程中,遇見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種強制方法。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也就是說,傳喚、拘傳雖然相對限制了人身自由,但在24小時內為合法。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拘留,是指扣留,拘禁。拘留分為三種刑事訴訟看守所規定:行政拘留也稱治安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看守所規定:要送。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所以,二十四小時拘留后要送看守所。
法律主觀:24小時拘留后是要送看守所,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根據法律規定拘留24小時內送到看守所,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在拘留人時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被拘留人應當被立即送至看守所羈押,最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因此,二十四小時拘留后是需要將被拘留人送至看守所的。
刑事拘留后送看守所羈押時間是怎么規定的
1、刑事拘留后需要最遲不超過24小時送往看守所進行羈押。而刑事拘留最長的時間是不能夠超過37天,刑事拘留指的是,嫌疑人還沒有經過逮捕,采取的一種緊急強制措施,而羈押是嫌疑人已經被逮捕了。 刑事拘留后多久送看守所羈押 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2、刑事拘留后會立即送看守所羈押,最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3、刑事拘留后送看守所的時間為多久?公安部門將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公安部門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1、第六條看守所設所長一人,副所長一至二人;根據工作需要,配備看守、管教、醫務、財會、炊事等工作人員若干人。看守所應當配備女工作人員管理女性人犯。第七條看守所對人犯的武裝警戒和押解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以下簡稱武警)擔任。看守所對執行任務的武裝實行業務指導。
2、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障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3、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一章,規定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的第五十條,制定本詳細操作規定。第二條指出,對于縣級以上行政區域中如需設置但尚未設立看守所的情況,公安機關需向上級公安廳、局進行備案。
刑事案件中看守所羈押條件是什么
1、看守所收押的條件是送押機關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簽發的刑事拘留證,逮捕證等證明文書,看守所是羈押犯罪嫌疑人的場所,對犯罪嫌疑人的羈押由公安機關完成,公安機關羈押嫌疑人的法定條件是有證據證明可能涉嫌構成犯罪。
2、我國刑事拘留的條件是:刑事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3、公安機關適用的刑事拘留條件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可以對嫌疑人先行拘留。
4、在實踐中,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需要將犯罪嫌疑人羈押在看守所內,只有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可以實施拘留或者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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