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詐騙定罪量刑標準,以及詐騙罪判定標準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詐騙罪量刑標準數額
- 2、最新刑法詐騙罪量刑標準?
- 3、詐騙罪的量刑標準具體是多少
- 4、詐騙罪量刑標準
- 5、詐騙量刑標準
- 6、請問犯詐騙罪的量刑標準
詐騙罪量刑標準數額
詐騙罪量刑標準數額有:1、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詐騙罪量刑標準數額是什么
1、詐騙罪量刑標準數額有: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2)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3)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__民法院、最__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_法律若_問題的解釋》第_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__萬元以上、三萬元__萬元以上、五_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
_百六_六條規定的數額較_、數額巨_、數額特別巨_。各省、_治區、直轄市_級_民法院、_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_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__民法院、最__民檢察院備案。
二、詐騙罪的處罰有哪些
詐騙罪的處罰有:
1、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img]最新刑法詐騙罪量刑標準?
對于詐騙罪,其量刑標準如下:(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1、詐騙不足4000元的,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為管制刑;5000元的,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2、有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詐騙4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詐騙20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四)、重處情形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10%: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7、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9、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
詐騙罪的量刑標準具體是多少
對詐騙罪的處罰,應當與其違法事實、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相適應。裁量時主要考慮詐騙的數額、方式、對象、地點、行為人主觀惡意等因素。針對詐騙罪最重要的裁量標準,是根據詐騙的金額多少來進行量刑,我國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形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期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罪量刑標準
詐騙罪的量刑標準為:1、如果行為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那么對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如果行為人詐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那么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如果行為人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那么對其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量刑標準
詐騙罪量刑標準如下: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五千元的,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詐騙數額每增加三千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詐騙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五萬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詐騙公私財物數額滿四萬元不滿五萬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并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屬于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
3.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詐騙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犯罪數額每增加五千五百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具有可以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情形的,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六個月至二年刑期。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詐騙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五十萬元,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2.詐騙公私財物數額滿四十萬元不滿五十萬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除了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以外,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
3.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詐騙數額等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犯罪數額每增加五萬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具有可以認定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情形,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六個月至二年刑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但同時具有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100%:
1.詐騙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已確定為犯罪構成事實的除外):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以上六種情形每增加一種情形,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多次實施詐騙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3.為 *** 、 *** 等違法犯罪活動而詐騙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具有其他可以從重處罰情形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
1.在案發前自動將贓物歸還被害人的,減少基刑的30%以下;
2.確因生活所迫、學習、治病急需而詐騙的,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3.詐騙近親屬的財物的,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應當減少基準刑的20%-50%;
4.具有其他可以從輕處罰情形的,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6)對于詐騙犯罪部分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以既遂部分確定基準刑的,根據未遂部分犯罪行為的實行程度、造成損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未遂部分對應的量刑幅度較重的,以未遂部分確定基準刑,根據既遂部分犯罪行為造成損害的大小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40%以下。
(7)需要說明的問題
1.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量刑起點和基準刑參照第一、二、三條的規定,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予以確定。
2.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依法免予刑事處罰: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諒解的;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請問犯詐騙罪的量刑標準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詐騙罪量刑金額為:行為人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情形,是構成刑法詐騙罪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情形,是需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對于行為人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情形,是屬于“數額巨大”的情形的,是需要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于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五十萬元以上的情形,是屬于“數額特別巨大”的情形,是需要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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