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職權罪貪污罪量刑,以及檻用職權罪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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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職權與貪污數罪并罰的量刑標準?
1、濫用職權 *** 貪污的,應當數罪并罰。根據刑法的規定,一人犯數罪的,實行數罪并罰。如果只對一罪進行處罰的,那么另一罪就處于不處罰的狀態,放縱了部分違法行為。
2、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后,管制仍須執行。 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并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3、法律主觀:濫用職權 *** 貪污應數罪并罰。兩者屬于不同的罪,根據刑法的規定,一人犯數罪的,實行數罪并罰。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職務犯罪的種類
修訂后的刑法規定了53種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主要劃分為二大類:貪污 *** 類犯罪;瀆職罪類犯罪。我們在生活中比較常見的罪名就是貪污罪、 *** 罪、行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等幾個主要的罪名。
法律分析:常見的公安民警職務犯罪類型主要表現為以下五類:刑訊逼供犯罪;貪污 *** 、挪用公款犯罪;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玩忽職守犯罪;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違反槍支使用管理規定,持槍暴力犯罪。
修訂后的刑法規定,檢察機關管轄53種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分為三類:貪污 *** 犯罪(第八章);瀆職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 *** 利的犯罪。
法律主觀:一是貪污 *** 犯罪,具體包括的罪名有:貪污罪,挪用公款罪, *** 罪,單位 *** 罪,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介紹 *** 罪,單位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私分罰沒財物罪。
職務犯罪的認定及量刑標準是什么
1、法律分析:應這樣認定職務犯罪的量刑標準:犯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2、職務犯罪處罰標準職務犯罪,根據不同犯罪數額,分別有不同的量刑標準。
3、如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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